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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农信社改革的重要举措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4日 02:43 金融时报
2008年,已经取得重要成果和阶段性进展的我国农信社改革如何进一步加快发展,无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刚刚发布的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再一次为我们指明了方向。 《若干意见》提出:“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治理结构,维护和保持县级联社的独立法人地位。”对县级联社的独立法人地位如此重视,这在连续发布5年的“一号文件”中还从来没有过,这也是今年“一号文件”的最大亮点之一。 中央提出这一要求绝不是偶然的。 我国的农村金融改革,从狭义上讲,就是农村信用社改革。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农信社的发展路径和选择模式决定着农信社改革的成败得失。中央提出的这一要求正是适应了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近年来的新发展、新变化。 作为一项系统工程,2007年,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格局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银监会开展的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试点取得成效。到2007年12月末,已有2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外开业,有8家机构提出申请,其中有3家获准筹建。去年10月,银监会又决定将试点范围由过去的6省(区)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国开行、汇丰控股等中外资金融机构均已开始入股参与其中。 农业银行“面向三农、商业运作”的市场定位确定之后,农行选择了湖南、辽宁等7省区作为探索在县域经济支农的试点,为下一步的农行转型,获得了股改中的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如何解决支农与商业运作之间的矛盾”、加大支农力度的宝贵经验。 农信社产权结构不断提升,融资渠道扩大,资本纽带开始发挥作用,不断出现跨区域经营。如重庆市农信联社新募股份41.5亿股,将于春节后挂牌,重组为重庆农商行;江苏省张家港、常熟、江阴、吴江农商行已经进入上市辅导期,张家港农商行有望成为国内首家上市的农村金融机构。在此期间,常熟农商行引入交行作为第一大股东;张家港等7家农商行与苏北、苏中农信社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常熟农商行在湖北恩施成立了咸丰村镇银行,并成为控股股东。 部分省联社已不满足于既有的行业管理、监督、服务等职能定位,纷纷要求改变目前的小法人定位,变为省级法人,以进行集中的经营和管理。现在,已有7家向银监会提出申请成立省级农村合作银行。 显然,在这种新情况下,中央要求“维护和保持县级联社的独立法人地位”是及时的,指明了农信社下一步改革的发展方向。保持县级联社的独立法人地位,其意义十分深远: 有利于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70%的人口和98%的中小企业都在县域。县域经济成为农信社开展信贷活动的主要平台和服务对象、重要的盈利来源。在县域经济内,在地方政府、农信社、监管部门、中央银行之间容易形成良性的互动关系。他们之间的博弈将有助于地方经济的“细胞”——县域经济健康而稳定发展。 有利于更加明晰农信社的产权结构。伴随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新的需求将促使县级联社的股权结构更加优化,股权的约束力将能进一步加强,从而能够为农信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证。 有利于促进县域经济农村金融服务市场的适度竞争。竞争出效率、竞争出效益。在一个多元化的而不是唱"独角戏"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农信社的发展活力才能够被真正激发出来。 有利于提升农信社的风险管理水平。作为一个社区性金融机构,人熟、地熟本身就是农信社的自身优势,也为防范信贷风险筑起了一道可靠的屏障。改革的实践证明,一个管理和发展半径相对稳定的外部环境是和农信社目前的人员素质、风险控制水平相吻合的。 不过,从现实情况来看,全国县级统一法人的建设并非易事。目前,全国还有482家县级农村信用社没有完成产权改造;农村地区仍有3302个乡镇没有任何银行业机构营业网点;8231个乡镇只设有1家银行业机构网点。农村金融服务的广覆盖任务仍然艰巨。 不仅如此,随着宏观经济不确定性的增加,今年,农信社发展的外围环境将会产生新的变化和问题。如据民政部的统计,到1月31日18时,1月10日以来发生的雨雪冰冻灾害就已经使湖南等19个省(区、市、兵团)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7270.8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537.9亿元。严重的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提出了挑战,其对农信社信贷业务的影响有待于观察和研究。 然而,正是在现实经济环境不断提出的这种挑战下,在中央"一号文件"的指引下,农信社在一步步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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