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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严查乱涨价 萝卜每斤卖5元被罚1.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1日 22:25 《财经》杂志网络版

  京珠北段高速公路沿线有关城镇的客房实行临时最高限价

  【《财经》网综合报道】据国家发改委网站2月1日消息,截至1月31日,湖南省物价局通报查处了五起趁灾乱涨价行为。其中岳阳一商场因以每市斤5.00元销售萝卜,被处以1.5万元罚款,有关负责人也受到处分。

  1月中旬以来,湖南省遭受严重冰雪灾害天气,少数经营者乘机哄抬物价、漫天要价,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群众反应强烈。湖南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每天组织150余个检查组、近千名检查人员赴京珠高速、107国道等旅客滞留路段及各大集贸市场进行巡查。

  1月29日,岳阳市物价局对新一佳超市金虹商场,哄抬蔬菜价格行为(该商场销售的萝卜价格高出正常价格80%,达到每市斤5.00元)进行处罚,处以1.5万元罚款,并建议主管部门对相关负责人,分别给予降职和记过处分。

  1月29日至31日,龙山县政府驻长沙办事处,擅自将龙山县客运公司从长沙至龙山客运票价,由每人240.00元提高至每人400.00元。湖南省物价局会同长沙市物价局,对该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责令办事处立即停止提价行为,清退全部多收票价款,并处以1万元罚款。

  1月30日、31日,株洲市物价局对市内六个长途公路客运站点进行检查,对站内14辆客运车擅自提高票价行为进行处理,责令有关单位迅速整改,清退多收票价款31560元。

  此外,益阳市物价局、湘西自治州物价局连日来也对一些超市、出租车乱涨价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

  (《财经》记者 张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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