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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管制期生产更需政策鼓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1日 08:19 每日经济新闻
    傅勇

    政府的初衷显然很好,限制涨价后,老百姓将来至少能够买到和现在一样多的限价商品。这些商品关乎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因而,价格管制政策的民生蕴含不言自明。并且,管制物价的一个结果是物价水平的确可能得以控制,考虑到限价商品在消费物价指数中所占的比重,价格干预的效果会很快在CPI指标上得到反映。

    价格管制值得期待之处还在于,有望打破物价体系螺旋上涨的恶性循环。预期自我实现理论告诉我们,当公众预期未来物价将进一步上涨时,就会提高自己所能索取的价格。比如,工人会要求加工资,厂家会要求提价,以对冲生活成本和原材料的提升。价格管制通常会在一定时期内抑制住老百姓对通胀的预期,割断结构性物价上涨蔓延成全面通胀的风险。

    当然,不同于计划经济时期的全面物价控制,当前的价格管制是临时性的。面对各方的质疑,有关部门出面澄清说,一旦物价上涨压力缓解,价格管制就将取消。1949年以来的半个多世纪,我国实行全面物价管制的时间大约占了一半时间。那是一段痛苦的记忆。显然,此一时彼一时,将两者等量视之是不合时宜的。价格管制也不是哪一个政府的专利。无论中外,面对因物价迅速上涨之势而鼎沸的民声,政府直截了当地规定关键性价格不能再上涨,是最容易想到也是最容易采取的办法了。美国在尼克松总统任内,冻结价格是标志性的经济政策之一。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价格管制一旦启动,就将面临长期化的风险,除非在管制期,政府能够鼓励供应或者寄希望于需求有所下降。否则,价格管制会让一切看上去得到控制,但实际上只是掩盖了矛盾。物价和谐的政策目标或许会部分达到,但那只是表面上的,从长远看,光靠价格管制,很难对民生起到多少改善的功效。

    最新的统计数据表明,消费需求7年来首次超过投资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最重要的引擎。在2007年11.4%的GDP增长中,有2.7个百分点是由出口贡献的,4.3个百分点是由投资贡献的,剩余4.4个百分点都是由消费贡献的。其实,让消费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是各方都乐意看到的。因而,为抑制物价上涨而压制消费需求是不现实的。

    既然在价格管制期,消费需求不可能明显下降,那么,就应该将政策着力点放在扩大供应上。否则,价格管制就很难成为临时性的,因为,压低价格所导致的短缺局面下,放弃管制会导致物价的“报复性”反弹。让我们来看看其中的经济学逻辑。

    政府规定比市场均衡价格低的物价,对消费者这方面来说,低价格增加了对限价商品的需求;那些原来买不起限价物品的人现在能够以政府规定的低价买到了。对生产者那一方来说,那些以较高成本生产的生产者就亏损了,因为政府规定的价格低于他们的成本。非公经营的厂商不可能长期承受亏损,因此他们会停止为市场提供限价商品。

    这样,政府对价格的干预就将导致限价物品比以前更少,同时需求相对更大。一些准备支付政府规定的价格的人就可能买不到商品。另一个结果是,人们急忙去商店抢购。他们得在门口等。等在商店门口的长队,总是政府规定了它认为重要的商品的最高价格的城市里常见的现象。

    这是谁都不希望看到的结果:政府力图更好地满足老百姓,但实际上,老百姓的不满可能增加了。因为老百姓能够消费到的副食品不是更多而是更少了。政府干预之前,物价很昂贵,但是人们能够买到。政府干预之后,价格限制了,物品供应却短缺了。

    政府采取的下一个措施就是配额制。但是配额制仅仅意味着一些人有特权得到限价商品而另一些人得不到,而不是商品盘子的增大。谁该谁不该得到限价物品总是十分随意地决定的。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留给我们的记忆尚未模糊,老百姓的生活资料全都由国家凭票证定量供应,这就是短缺经济下的配给制。

    古今中外的诸多事例一再说明,价格管制可以有相当程度的短期效应,但无法期望长期效应。在限制涨价的同时,政府还应该加大对生产领域的补贴,以便顺利扩大商品供应。这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对涨价的控制,使得生产者缺乏扩大生产的动力,这反而会延续生活品的短缺和物价上涨的压力。摘自《上海证券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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