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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重建圆明园项目筹资方式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8日 09:20 新京报

  筹资方式遭质疑

  有关人士称,以参股和公募两种形式募资,有借公益名义谋利嫌疑

  作为商业项目,有产出就要求有回报。徐文荣介绍,募集来的资金作为参股投入,基金会收益的用于公益事业;投资于商业经营的,收入按比例分红。

  另据了解,项目去年公布后,原来和横店集团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开始担心受影响,纷纷以各种理由限制对其贷款。

  为了使圆明新园项目与横店集团划清关系。2007年11月,徐文荣成立横店“四共委”,并任主席。下辖横店文荣慈善基金会、横店“三农”促进会、浙江华夏文化发展基金会、浙江横店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横店“三农”促进会为圆明新园的投资主体;华夏文化发展基金会则为该项目的募资机构之一。

  此前,徐已从横店集团卸任,交于长子徐永安掌管。

  有关人士指出,以目前“四共委”与浙江华夏文化发展基金会的上下级关系,如何保证基金会公募捐款的独立性?由谁来监控资金的实施?

  根据招募书的说法,投资参股办法,以建设资金60亿(目前公布是70亿建设资金)为总股本,以100元为一股,总计6000万股。投资参股者可以100元为一股申请购买。购买之时,发给认购凭证,到时发给股权证。投入产出后按利按股分红。

  有业内人士说,这种以参股形式募集圆明园建设资金,社会公募形式用于回收、复制文物。前者是参股,后者是公益,两种形式混在一起经营,最后总产出又按股分红回报参股者,这有借公益名义谋利嫌疑。

  另外,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既然是公募基金会,就应是从事公益事业,所有收入也用于公益项目。

  2006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署名为郝洪的文章,文中提出,如果该项目属于商业项目,其资金筹措渠道与项目运作方式显然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

  文章认为,如果圆明园复建项目经过专家认定,并被社会公众认可为文化保护项目,允许以基金会的方式募集资金,那么,其赢利理当回归文保专项资金。另外,徐文荣所辖的公司也不能算是该项目的投资方。

  以圆明园的名义

  该项目招募书宣称,与北京圆明园遗址一南一北互相印证,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横店圆明新园要重现1860年以前的艺术辉煌。”徐文荣说,为了这个工程,他们请了很多圆明园方面的专家,前后准备近15年。

  1月7日上午,徐文荣指着图纸感叹,“每次看到圆明园满目凄凉的惨景,心里都很痛。不过再过几年,横店就有了跟真的一样的圆明园了。”

  其招募书宣称,北京圆明园遗址与横店圆明新园,一北一南,遥相呼应,一古一今,互为印证。圆明新园是爱国主义教育最生动、最丰富的课堂,同时,也将成为“八荣八耻”最现实的教育基地。

  “能造成一模一样吗?”面对疑问,徐文荣称,“圆明园是什么样子,至少我还不知道。那问题是有谁能说出圆明园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这位74岁的老人曾多次对媒体表示,现在有把握重建圆明园,原因是已获得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国家图书馆以及诸多专家提供的图纸、资料。“所以,仿建肯定没有问题的。”

  而梁思成的弟子、清华大学建筑学院郭黛姮教授曾指出,“想百分之百、原汁原味地复建是不可能的。即使建了,也是一个仿制品,一件赝品。”

  对此,徐文荣反驳,依据他们建造明清宫苑、明清民居等经验,加上东阳自古流传下来的木雕、竹雕工艺,参照颐和园,再来建造肯定没有问题。

  项目动议前,横店“四共委”委托浙江发展规划研究院进行可行性报告研究。据其技术风险方面表述,本项目仿制质量的好坏、建筑艺术的高低,是其核心竞争力所在,如其不成功带来的影响也是较为严重的。

  记者注意到,相对于外界对圆明新园的关注,横店各方面人士,多数已坦然接受了一座超大规模的园林,即将在这里建设的事实。

  横店每一个影视建筑都是“无中生有”。“为什么就不能再多个圆明园呢?”一些横店人反问。

  □本报记者 吕宗恕 浙江横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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