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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将采取多项措施控制物价过快上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5日 21:49 CCTV《经济信息联播》

  过年期间大家不用担心年货的价格了。为了稳定其他方面的物价,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今天还表示,我国将从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采取措施,稳定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我国还将稳定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地方管理的医疗服务价格也要保持稳定。不出台新的收费项目,防止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地方管理的尿素、磷、钾肥、复合肥,因成本上升确需调整价格的,要按程序报批,不得越权提价;经听证会论证后,降低移 动通讯漫游费资费标准。

  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我国将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组织好粮食存储和重要储备粮的投放。适时投放储备肉、食用油,组织好成品油供应。

  国家信息中心宏观经济处处长张永军:“干预措施的出台,有利于稳定居民对价格的预期,防止通货膨胀的恐慌。还有利于避免垄断行业乱涨价的行为。”

  各地出重拳 严打乱涨价

  好政策只有严格落实,才能变成好结果。近日,各地也不断推出各种严厉措施控制价格增长。一些地方甚至对明知故犯的企业,最高处以一百万元的罚款。

  近日,广东省物价部门规定,粮食、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一次性不得调价4%,10天内不得超过6%,一个月内不得超过10%等。按照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规定,企业如违规最高可处一百万元的罚款。

  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叶冬:“有违规收入的,没收违规收入,还可以处五倍以内的罚款,没有违法收入的,可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杭州,一家生活购物有限公司,因为在商品定价中,存在虚构原价、暗中提价的问题,已经构成了价格欺诈行为,杭州市物价局将对其处以15万元的罚款。这个发布的15万元罚款可以说是去年以来最高的一个罚款力度了

  在黑龙江省,物价部门从本月二十三日起,对省内部分重要商品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并实施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经营者如果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将按《价格法》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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