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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案开庭在即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5日 14:14 《财经》杂志网络版

  其罪名分别为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以及私藏弹药罪,其中受贿3671万元

  【《财经》网专稿/记者 陈中小路】《财经》记者获悉,原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上海市土地学会会长殷国元案2008年2月初将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殷被起诉四项罪名,分别为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以及私藏弹药罪。此外,检察机关同时还以受贿罪对殷国元的妻子陈伟提起公诉。

  据《解放日报》报道,检察机关指控殷国元受贿金额价值人民币3671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人民币812万余元、美元4万元。殷国元过去曾长期担任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分管土地工作,2005年担任上海土地学会会长。

  根据检察机关的调查,2000年到2004年,殷国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上海惠格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金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某某,上海盈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茗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俞某,以及上海博轩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静安城建配套发展公司等个人与单位在土地利用、拆迁许可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并于2002年到2006年间,单独或伙同其妻陈伟多次索取、收受上述个人、单位贿赂的财物、股权;他们还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受贿数额总计人民币3671万余元。其中,陈伟参与受贿863万余元。

  检察机关起诉称,殷国元拥有的财产及支出共计价值人民币4952万余元,以及美元4万余元。其中,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价值3671万余元,合法收入和来源明确的所得467万余元,尚有价值人民币812万余元和美元4万余元未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关于滥用职权罪名,检察机关表示,2002年,殷国元在担任上海市房地局副局长期间,接受卢某、陈某某的请托,在审批旧区改造项目时,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657万余元。此外,殷国元将其在服役时获取的军用子弹52发藏匿于家中,被诉私藏弹药罪。

  上海市房地系统近两年已有多位官员涉案。上海市房地局土地利用处原处长朱文锦,过去正是殷国元直接下属。2007年9月,朱文锦被诉受贿400万元以及非法批准征用土地两项罪名,获刑15年。另据《财经》记者了解,最近涉案被查的数位上海市房地局官员,亦与殷国元案有一定关联。其中部分人士,过去也曾在上海土地学会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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