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4日 13:59 解放日报

  最近,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规定,经济适用房价格一定要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开发商利润率不高于3%。

  关于土地来源。《办法》提出,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并规定,划拨的土地纳入当地年度土地的供应计划之中。该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该项目外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承担。经济适用房建设单位可以用在建项目进行抵押,并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七部委提出,严禁以经济适用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之后再补缴出让金变相开发商品房。《办法》还规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可纳入经济适用房范围,但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以及产权关系等都要按照经济适用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关于住房销售办法。经济适用房由政府统一组织出售,具体必须通过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等几道程序。具体包括,从街道办事处向上逐级审核并进行公示,然后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房核准通知”,通知上注明允许购买的面积标准等。最后根据申请者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以及申请顺序轮着等候购买。申请购房者应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是要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标准;三是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政府规定的居住困难标准(该标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购房者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优先办理贷款,利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低收入家庭所购得的经济适用房5年不得上市交易。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转让的,必须交由政府部门按原价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予以回购。住满5年以上的若考虑转让的,政府可以优先回购;若考虑自己买下的,可以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和相关价款”以获得完全产权;若考虑上市交易的,必须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土地收益和相关价款”。

  出售价格如何定?经济适用房价格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原则是“保本微利”。在销售经济适用房时,两主管部门要定出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其中规定开发商从中所得利润不高于3%,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必须“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经济适用房销售时必须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基准价格以及上浮幅度,更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