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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毅玩转资本魔方:一套房子贿来1.7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3日 10:53 《市场报》

  一套房子“贿”来

  1.7亿元炒股资金

  1997年前后,黄锡熊是上海商品交易所总会计师、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部负责人。为了筹措资金进行股票交易,周正毅看上了黄掌控的交易所资金。为此,周正毅多次向黄锡熊行贿。

  2001年3月下旬的一天中午,黄锡熊、周正毅由专职司机开车,去杭州给黄锡熊买房子。为避免“麻烦”,黄锡熊让周正毅用周本人的名义购买,“借”给黄锡熊使用。于是,周正毅以“周振毅”的名字签订合同,一次付款100余万元。他还把剩下的20多万元送给黄锡熊用于装修。因交房实测面积小于合同面积,2002年,房产公司退回3.6万余元房款,黄锡熊让自己的弟弟存在银行里,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

  此前,周正毅还送给黄锡熊一对“雷达”牌石英电子表、2万元港币。

  黄锡熊对周正毅也是投桃报李。2001年5月到8月,上海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的1.7亿元资金投入西南证券公司上海定西路营业部等证券公司,名义是“国债回购”,其实马上就转到农凯集团实际控制的上海金凯物资实业有限公司等机构的账户上,由周正毅用来炒股。

  从交易所借钱炒股,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根据《国务院期货管理暂行条例》,期货交易所不能从事信托投资、股票交易、非自用不动产投资等与其职能无关的业务;根据财政部《关于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对会员投入的资本以及其他属于会员的资产,不能用于其他经营目的;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通则》规定,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投资。 2001年春节前夕,福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助理王沪军应邀来到周正毅办公室,周正毅拿出一个纸袋交给王沪军,其中有40万元人民币现金。当年3月到12月,农凯集团关联企业上海海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就违规获得银行贷款9亿元,其中4.6亿元被用来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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