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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新税法抑制转让定价避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3日 07:59 每日经济新闻

  卜春艳 每日经济新闻

  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转让定价的要求越来越规范化和国际化。德勤税务合伙人在近日举行的“2008中国税务大会”上指出。

  据介绍,利用转让定价避税是外资企业最常用手法,通常是境外关联企业控制境内企业的购销权,高价进、低价出,将应在境内体现的利润转移到境外去,人为地减少境内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国税局官员在会上表示,对于反避税,一直高度重视并实施强化监管;对于新企业所得税法中新增的反避税措施,国税总局将不会放权。相关数据显示,去年国税局进行了190多起转让定价审计调查,当年结案170多起,涉及应纳税所得额调整近百亿元。

  德勤税务合伙人张凡称,新税法对转让定价的要求越来越规范化和国际化。例如,要求纳税人对集团内部的交易要有一个很清晰的说法,清楚交待为何这样定价?定价的依据是什么?提供市场情况、集团交易详情等。此外,税务机关根据税法和本条例的纳税调整决定,应在补征税款的基础上加收利息。利息应按税款所属年度次年6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

  业内人士称,即将出台的资料管理办法,将要求企业承担更多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性的举证责任。据德勤分析,企业需要提交的资料可能至少需要包括:企业组织结构、企业运作概况、关联交易信息、企业与关联企业的功能与风险分析、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和可比性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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