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吴英非法集资案共涉14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2日 14:05 《财经》杂志网络版

  吴英等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共向社会不特定公众148人非法吸收资金14亿余元

  【《财经》网综合报道】神秘致富的浙江东阳女富豪吴英非法集资案终于真相大白。2008年1月21日,浙江省公安厅通过其官方网站正式公报了2007年浙江全省十大经济犯罪案件,吴英案仅次于“杭萧钢构”股票内幕交易案位列第二大经济犯罪案,涉案金额总计高达14亿元,其犯罪细节和“致富路线”也随之披露。

  据披露,2006年11月,浙江省省公安厅、金华市公安局相继接到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移送的线索,结合前期的秘密调查工作,认为本色集团及吴英等人具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重大犯罪嫌疑,遂于11月20日指令东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浙江省公安厅的公报显示,吴英出生于1981年,案发时年仅26岁,早期从技校辍学后到美容店当学徒,2005年后在东阳市区经营东阳市吴宁千足堂理发休闲屋、贵族美容美体中心等。在此期间,吴英即开始以投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从宁波地区吸收存款数千万元。

  2006年4月,吴英又开始以借款、投资等为名,以高额利息、高额回报为诱饵大规模吸收公众存款,利息高达每万元每天35元至50元。至案发前,吴英及本色集团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亿多元,并在东阳市、诸暨市及湖北荆门市等地相继注册成立了东阳市本色商贸有限公司、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10余家企业。

  据统计,从2005年11月至2007年1月,吴英等人利用本色集团的一系列高调行为所产生的巨大社会影响,以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共向社会不特定公众148人非法吸收资金14亿余元,其中,吴英本人向21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亿余元,所得款项用于支付高额利息、偿还本金、个人挥霍及公司经营等,最终造成巨额款项无法归还。

  2006年4月开始,东阳市本色商贸有限公司开始在东阳市区出现,其法定代表人吴英的神秘发迹、出手阔绰、在媒体的高调亮相,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广泛争议,同时也引起了有关方面的密切关注。通过半年多的侦查后,2007年2月7日,吴英于北京被东阳市公安局逮捕,林卫平等其他七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也相继被捕。

  2007年6月1日,东阳市公安局对吴英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侦查终结,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方对吴英的起诉意见书还显示,从2006年3月30日至2007年1月,吴英仅从义乌人林卫平一人处就吸收存款4.7441亿元,至案发时,归还本金0.9707亿元,支付利息累计0.5001亿元,尚欠3.7584亿元。-

  (《财经》记者 赵何娟)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