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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毅终审维持原判获刑1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2日 03:03 东方早报

  

周正毅终审维持原判获刑16年

数年来,周正毅案波澜起伏,广受社会关注。CFP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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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上海1月21日电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1日上午依法对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周正毅上诉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农凯集团和周正毅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即判处周正毅有期徒刑16年,农凯集团罚金人民币335万元。

  2007年11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农凯集团和周正毅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农凯集团犯单位行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数罪并罚判处罚金人民币335万元;认定周正毅犯单位行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行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宣判后,农凯集团及周正毅均不服,于2007年12月10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农凯集团和周正毅所犯数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上述终审裁定。

  周正毅“二进宫”始末

  据新华社电 2007年11月30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周正毅有期徒刑16年。这是周正毅第二次被法院宣判有罪。此前他曾因犯其他罪行而服刑3年。

  “具有立功情节”

  上海二中院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农凯集团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周正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价值人民币127万余元、给予企业工作人员人民币40万元;为非法套取银行汇票贴现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435份,虚开税款数额12亿余元,并将部分贴现款违规用于买卖证券和进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的犯罪活动。被告人周正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人民币20万元;指使、伙同他人挪用英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2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农凯集团构成单位行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周正毅构成单位行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行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挪用资金罪。鉴于周正毅具有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立功、退出所挪用资金的从轻、减轻处罚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2007年1月21日,周正毅因涉嫌上述多项犯罪,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07年8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7年10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04年曾传自杀

  2003年9月5日,周正毅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和操纵证券价格,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逮捕。

  2004年3月25日,上海市政府发言人焦扬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否认涉嫌金融犯罪的前农凯集团董事长周正毅已经死亡的传闻。当天,有外国记者在会上提问:有报道称正在接受调查的周正毅已在狱中自杀身亡。

  2004年6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判处周正毅有期徒刑,合并执行三年。折抵此前羁押时间,周正毅于2006年5月刑满释放。

  从2003年到2006年,周正毅被羁押和服刑期间,时任上海市看守所所长黄健以及上海市监狱局管教干部傅克琥、王争鸣、俞金宝等人员,违规为周正毅提供便利,非法收受财物。

  2007年8月1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虹口区人民法院分别对黄健等四人作出一审判决,四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其中,原上海市看守所所长黄健受贿总额4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另悉,黄健的妻子吴伟平也因共同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周正毅的“专职看守”俞金宝,因徇私舞弊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

  原上海市监狱局前刑务部长王争鸣接受贿赂4万元左右,因有自首情节,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而曾收受周正毅“旗云”轿车一辆的提蓝桥监狱五监区教导员傅克琥被判有期徒刑2年。

  2007年11月下旬,周正毅曾经的得力干将、其兄弟周正明妻子的兄长、原农凯集团副总裁、原海鸟发展(600634)董事长唐海根被诉挪用资金罪和公司人员受贿罪两项罪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9年,合并执行13年,并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而原大盈股份(600844,后更名为ST丹科)总经理翟世强和原大盈股份财务经理陈训明均只被指控挪用资金一项罪名,前者获刑5年,后者因有自首情节被判有期徒刑4年。

  在香港仍遭通缉

  近年来,香港廉政公署也一直在通缉周正毅。周正毅目前仍然名列香港廉政公署网站“主要被通缉人士”名单,他被指控犯有“串谋诈骗”和“公司董事作出虚假陈述”两项罪名。

  香港廉政公署在“案件概述”中称:“现通缉周正毅,怀疑周与他人串谋诈骗两家公众上市公司的股东、香港联合交易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即(1)于2001年10月至2003年5月期间,以欺诈手段诱使其中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东接受调低了的收购价格,及(2)于2002年4月至2002年8月期间,于另一家上市公司的公布、要约文件及通告中发布虚假陈述。”

  周正毅的妻子毛玉萍也因涉及多项犯罪,目前在香港服刑。2006年1月,上海地产前总经理毛玉萍因串谋女助手等人造市诈骗和妨碍司法公正,被香港区域法院定罪判监42个月。2006年4月,毛玉萍承认12项诈骗银行信用状贷款4900万元,被加监16个月。因此,毛玉萍须服刑58个月。毛玉萍后提起上诉,2006年11月,香港上诉法庭撤销了原判定的造市罪,余下的两罪仍成立,监禁时限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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