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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二手中介禁止代收楼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8日 11:48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 谢蔓)今后二手中介替收二手楼交易楼款的行为将被禁止,市民可自行约定二手搂交易资金的支付方式,同时银行将新增免费二手楼交易资金托管服务。昨日,市国土房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业内人士认为,近日在广州有100多间地铺的二手中介创辉租售全面关门事件,敲响了警钟,有关部门迅速反应,新措施的出台将有助进一步规范广州市房地产市场行为、保证二手交易资金安全。

  交易可由银行托管资金

  《通知》规定,二手房交易资金支付方式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自行约定,可以委托银行对交易资金进行托管,也可以约定其它支付方式。二手中介不得对买卖双方约定的资金支付方式实行强制和干涉。

  二手中介在与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书面注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公司不代收代管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同时,二手中介必须主动向买卖双方提示可向银行申请办理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并协助办理该项业务。

  另外,1月17日之前已经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约定了交易资金支付方式的,仍按原协议执行。

  银行托管不收费

  银行在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之前,须与二手房卖双方当事人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共同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托管协议中必须明确托管资金划转条件、解除或撤销协议条件等条款。并且《通知》中明确指出,银行开展该项业务是不得向二手房买卖双方收费的。同时,二手中介在协助市民办理该项业务也不得额外收取服务费。也就是说市民在选择银行托管交易资金新业务时将不会产生任何新的费用。

  目前全市二手楼交易中

  中介托管楼款占一半

  新快报讯 合富置业副总经理番宇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广州二手房的资金交易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中介公司进行,另一种即是买卖双方直接交易,行内俗称为“过楼款”。两种做法的比例大概是一半一半。

  市民选择将楼款在过户前先托管在中介处,多是出于买卖双方没有足够的信任,于是借助于第三方。一些比较正规的大中介行会提供公司法人的账户给买卖双方,但个别小中介则有可能只是经纪人个人的账户。中介托管的方式,一旦中介公司出现问题或者经纪人“走佬”,都存在很大的风险。

  其实,早在2007年1月份,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已联合发文规定,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必须设立专用存款账户,运行情况随时接受监督。广州市二手房房款资金监控系统一直在建设中,直至昨日正式发文、出台新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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