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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回应新疆商铺假按揭案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8日 07:59 每日经济新闻
卜春艳 每日经济新闻 中国银行新闻发言人王兆文17日就媒体关于中国银行新疆区分行建设路支行一起商铺贷款纠纷案件的报道作出回应。他表示,对这笔贷款,中行会认真调查,如涉及到银行内部人员一定会严肃处理,并向公众披露。 据他介绍,经调查,这笔商铺贷款是2002年发放的,新疆区建设路支行于2002年8月根据借款人付永德与新疆天地集团昆仑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以及付永德任法人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产品销售许可证等较完备的身份和经营证明,经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符合贷款条件的法律意见书后,向借款人付永德发放了111.1万元的贷款。借款合同按规定进行了公证。 2005年,中行以严厉打击虚假贷款为重点,要求全辖对住房按揭贷款的真实性进行大检查。新疆区分行在核查中发现,昆仑房地产公司的商铺项目存在由开发商返租并代借款人垫付还款现象,有开发商利用关系人套取信贷资金嫌疑,随即将该类贷款全部调整为关注类贷款,并进一步加大了对涉嫌虚假按揭贷款项目的清查和处理,逐一与开发商进行债务确认。目前,该项目已按程序还原为法人按揭贷款,由开发商负责还清贷款,并开始办理抵押物置换手续。 付永德于2007年11月22日向乌鲁木齐天山区法院提交了诉状,要求银行及开发商对其进行赔偿。 王兆文表示,从2005年起,中行加强了消费贷款风险管理,在同业中率先建立了以直客式和集中审批为核心的贷款管理机制,落实了客户信息核查制度和面签回访制度,并借助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多渠道核实客户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对虚假按揭贷款,中行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业内人士称,虚假按揭贷款已成为个人住房贷款最直接、最主要的风险源头。有关银行统计,个人住房不良贷款约有80%因虚假按揭而引起。另据央行公布的数据,2006年有关部门对16个城市的住房贷款抽样调查发现,平均22.31%的借款人办理贷款时未曾与银行直接见面。郑州、北京、杭州、广州等城市该比例分别高达46.31%、35.4%、32.83%和32.2%。 编后语 只能用匪夷所思来形容付永德的遭遇。可是,如果我们深入了解房地产市场的“潜规则”之后,我们就会发现,付永德的离奇贷款之所以发生,背后正是一些开发商惯用的炒房伎俩。 每每新楼开盘的时候,开发商的内部人用贷款先把房子买下来,造成房源紧俏的假象,等到楼价被他们炒高之后,他们再将房子卖出去,赚取差额。 有时候一些中介公司也会参与进来,内外勾结,炒高房价。在这个过程中,银行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个别工作人员在利益的驱动下,也参与进来,成为“炒房”的主角。 由于房子多,身份证少,而且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存在风险,他们就寻找他人的身份,以他人名义在银行贷款,付永德极有可能就这样变成了有名无实的“房主”,也因此遭遇了个人信用和家庭关系两方面的困境。 要想还付永德清白其实非常很简单,只要司法部门一介入,从银行系统入手调查,真相立即大白。 现在的问题是,在前两年房价普涨的大背景中,有多少像付永德这样被损害的个体?有多少被假冒的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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