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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中央财政负担80%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5日 10:49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据新华社电财政部近日在山东、河南和四川三省启动家电下乡试点,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有关负责人14日表示,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将由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

  他表示,家电下乡试点将实施到今年5月底之前。当前的家电出口退税率为13%,因此家电下乡比照出口退税率,对农民购买试点家电产品给予13%的补贴。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将采取年初预拨、下年清算的方式,在年初预先将中央财政应负担补贴资金的80%拨付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落实地方应负担部分并预拨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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