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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明确要求多种公用事业价格不得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4日 22:26  CCTV《经济信息联播》

  (稳定物价惠民生)国务院明确要求多种公用事业价格不得提高

  晚上好,欢迎收看经济信息联播。国务院今天召开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发展生产、保证供应、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各项政策措施。会议强调,和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多种公用事业价格不得提高,并明确指出要降低移动通信漫游费资费标准。

  会议提出了当前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四项措施。

  一是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

  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以及地方管理的供电、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地铁票价等公用事业价格和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近期一律不提高; 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一律不提高;医疗服务以及尿素等化肥价格要保持稳定;降低移动通信漫游费资费标准

  二是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依法加强对粮、油、肉、禽、蛋、饲料、液化气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管工作,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企业实行提价申报,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当价格显著上涨情况消失后,及时解除临时干预措施。

  三是对未列入申报和备案范围的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也要进行必要的监管。

  要引导企业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定价,把握好调价行为。

  四是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对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停供限供、囤积居奇的行为,对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缺斤少两、变相涨价,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

    相关报道:

    电气水暖等公用事业价格近期一律不提高

    国务院会议研究部署物价稳定工作

    国务院提出四项措施 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价格上涨压力加大 国务院提出四项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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