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寻找中国排污口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4日 00:26 中国经营报

  作者:杨磊

  “总计大概要投入100万普查员,仅工业污染源就要普查150万家企业,中央已批准财政经费7.37亿元。”日前,即将率队奔赴各地开展普查工作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朱建平嗓子已经有些沙哑:“这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长征。”

  前有普查,后有督查,一张围剿污染源的大网正在张开。来自民间和政府的两股力量,正试图让每一个污染源都暴露在阳光下。

  百万人摸查

  据朱建平介绍,建国以来首次污染源普查即将于春节后正式展开,普查对象分为四个方面: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结果预计将在2009年上半年对外公布,并为环保总局制定“十二五”环保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今后,类似的普查将每十年进行一次。

  朱建平表示,虽然是全面普查,但限于规模太大,仍要突出重点。具体来说,工业污染源中的第二产业是此次普查的重点,全国列入重点污染源的企业有72万家。按行业分,第二产业中的43个大的行业是重点,例如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均是重点。

  记者了解到,进行全国范围的污染源普查,预计将出动100万次人力。这其中,既有环保系统的技术人员、重点企业的技术员,也有大学生等临时聘用人员。普查数据将进行四个层次的核实,企业如果伪造或者篡改数据,会依据《统计法》等进行处罚。更重要的是,科研人员将在普查数据的基础上,进行重点行业的排污系数测算,并最终形成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库。

  举例来说,不同行业的污染系数一旦测算出来,很容易发现企业造假现象,因为根据污染系数,很容易推算出它的排污量。此外,污染系数还能计算出不同生产工艺的产品转化率,有助于帮助政府制定针对不同污染物的治理政策。

  谁来督察?

  “上一套水污染处理设备起码要几百万元,而交罚款每年几万块钱就能搞定,你说企业会如何选择?”长期关注污染企业整改工作的NGO组织——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针对国家环保总局的跨国公司黑名单无奈地反问道。

  马军指出,中国政府和民众在融入全球化的过程中,也一定要扎好环保法律的篱笆墙,警惕个别目的不纯的跨国企业利用中国不完善的环保法规污染中国。事实上,来自民间和官方的两份数据已经证实了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双重环境标准。

  去年11月以来,环保总局对2004~2007年间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跨国公司进行专项后督察。此次环保后督察涉及到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30家跨国公司。国家环保总局新闻发言人陶德田指出,这些跨国公司多数来自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既有世界知名品牌,也有“世界500强”,拥有较好的环保口碑的跨国企业。它们近年来在中国发生了一系列环境违法行为,这是严重的企业社会责任缺失。  

  马军表示,被环保总局点名的今麦郎(原名华龙日清)是中国与日本日清集团合资的公司,在他们的污染名单上,日清集团下属5家企业也都榜上有名。但是在他们与日清集团沟通时,该集团却表示,双方只有经济上的关系,对方的环境污染问题并不在日清集团的管辖范围之内。马军指出,仅仅依靠从上而下的检查,没有时刻督查,检查成果很快也就付之东流。环保总局此次专门针对四年前的检查进行事后督查,是工作方式的一个可喜进步。

  另一家NGO组织的苏雨桐表示,只有尽可能地细化到每一个污染源,才能便于动用民众的力量进行监督。她还建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可以吸收各地一些草根环保人士、环保NGO组织参与。

  环保发展规划理应“宪法化”

  作者:李乐

  观察

  又一个百万人动员!

  面对有史以来动员规模最大、耗资最多的一次污染源普查,环保总局的官员动情地将她比喻为“长征”,而外界更愿意将她看做“十二五环保规划”的“破题之作”,然而,无论如何看待这一次普查,中国的环保和可持续发展,都不是依靠感情和情绪能够解决的问题。从这个角度而言,耗资多少、动员多广并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十一五规划”刚过“中局”,环保普查便已指向“十二五”,这足以窥见中国最高决策层对待环保的“空前”重视。但是,如果仅将环保路线图当做环保问题研究、设定、执行,那么最终结果恐怕不容乐观,屡次未能完成的单位GDP降耗以及减排指标,足以佐证孤力执行“环保路线图”的无力与无奈。

  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将环保路线图“宪法化”。简而言之,就是要将环保路线图的执行环节“前移”,即使环保发展规划先于其他一切行业与领域的发展规划制定,并由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审定,作为基础性的规划确立下来。

  在如是层级的环保规划获得批准之后,其他相关领域,如土地利用规划、工业发展规划、电力、能源等发展规划再行制定,这些其他领域的发展规划,都必须以已经敲定的环保发展规划为依据,进行设计和运筹,一切与环保规划发生冲突的发展方式目标,都必须进行修改,这样就可以保证一切发展均符合环保发展规划中的要求和标准。

  仅举一例,便可说明此模式可能产生的效力。二氧化碳减排向来是历年最难完成的指标之一,个中原因,与不断增加的工业产能以及能源消耗相关。在上述以“环保规划”为基础设计的工业发展规划中,环保规划可以提供二氧化碳排放的上限即控制性指标,以此为依据,工业发展规划继而再安排产能,而后严格落实执行,无疑可以起到将二氧化碳排放限定在环保规划范围内的作用。

  不过这对环保规划的制定也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一方面,环保规划的最初制定,需要兼顾统筹国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环保规划的最初制定,也必须有长远眼光,或许其他行业的发展规划,可以以5年为单位制定,但环保发展规划则必须看得更长远。

  只有如此,方能解决部门、系统、行业利益的冲突,对落实环保与减排任务造成的负面影响。当然,这样一份环保发展规划,也远非环保总局能够承担。这也提出了一个新命题,即在未来的政府机构改革当中,如何通过机构设置的调整,实现环保与减排任务的高效落实。

  在全球减排已成共识面前,现有的环保发展规划的制定与执行,已经到了必须突破既有框架的时候,而这也是考量中国最高决策层政治智慧的一道命题。

  普查下一步:环保大政跃跃出台

  作者:王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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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染源普查表明了政府摸清环保欠账的决心。2008年将成为国内企业环保行动的临界点。”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会长闻一波表示。

  相关信息显示,一系列环保法规将在2008年开始酝酿出台。

  新政出台前兆

  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告诉本报记者:“此前进行的‘流域限批’已是环保总局能动用的最大限度的行政手段,再狠一些的没有了。传统的以行政手段管理环境的方式已经不能够解决问题,而有效的思路,就是融合行政手段、市场力量和公民参与的综合手段。”

  对此,中国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透露,环境税、生态补偿和排污权交易的试点都有可能在2008年展开,相关方案均已在2007年提交。

  “排污权交易最可能的两个试点,一个是在太湖流域,另一个则是在排放二氧化硫的电力行业。”王金南表示,生态补偿的试点则分为诸多层次:国家层面上,青藏高原等西部地区的生态保护属当务之急;利益主体相对明确、比较容易界定、相对小的跨省流域,像兴安江、东江源、牡丹江等水源地,也可能先行试点;再小些的范围则主要是自然和生态保护区、国家禁止发展和限制发展的功能区等。

  最难以确定实施范围和时间表的则属环境税。王金南认为,目前条件下,应首先针对污染产品和污染排放开征独立的环境税,不需要设置过多的税种。对此,同样参与了相关环境税议案制定的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杨朝飞、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均称目前尚无定论,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正在研究中。

  企业尽早调整

  事实上,环境税的概念的确较大。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孙佑海告诉记者,环境税属于一个庞杂的税收体系,从不同角度看,煤炭、石油等采掘业的资源税,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排污费,反映在产品中的奢侈税、烟草税等消费税,都可以包含在整个体系中。因此,尽管通过税收调整环境问题的方向很正确,但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环境税征收体系和法律,绝非能一蹴而就,至多只能是“十二五”规划的中期目标。

  “总体上说,企业的环保成本会面临一个上升趋势;但与CPI的飞涨相比,环保成本的上升幅度并不大。”中国人民大学环境经济系副主任吴健如此判断的依据是,我国目前仍属国家承担绝大部分环保成本的阶段,在国家未将主要环保成本转嫁回企业以前,国家的环境税政策即便出台,也会尽可能不增加企业负担,给企业留有一定余地。

  闻一波对此表示赞成。在他看来,环境税的实施,其实是中国制造的产品价格回归合理成本的契机。除了一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外,整体环境税施行后企业的产品成本上升一般在2%~5%的合理范围内,这对于规范市场的有序竞争、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其实相当有益。

  但闻一波也同时强调,目前国家对企业环保行为的要求还是比较舒缓,为一些行业、企业提供了关、停、并、转的调整时间;一旦哪天政府对企业的项目审批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制,现在尚未利用时间调整的企业,就将面临彻底出局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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