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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的双重判断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3日 11:43 华夏时报

  对于东新合作事件全过程,全球各主要媒体纷纷发表评述。但其中最令人费解的是1月7日英国《金融时报》针对本次事件所表达的观点,即FT中文网同日翻译发表的《中国东航竞购战升级》。文章称,中国国航的母公司阻止新航投资其国内竞争对手中国东航的努力,“是国有的中航集团异常大胆的竞购战的最新一步,旨在破坏已得到中国国务院批准的东航与新航结盟计划。此次竞购可能拉开中国航空业重大整合的帷幕”。

  文章还援引分析师的观点称,如果中航集团没有得到某些政府支持的表示,它不会推进到这一步。

  文章最后判断说:“中航集团的策略已使中国政府陷入一种潜在的困境。中国政府希望对外资表现出开放的姿态,特别是对可能带来中方需要的管理技能的交易,但也不希望被指责帮助外资集团以低价收购中国资产。”

  众所周知,国资委的声明事实上非常简短,只有两句话:“第一,我们支持中央企业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第二,企业经营行为由企业按市场化原则自主操作。”

  但各方对于国资委措辞严密的声明,却给出了不同的解读。

  2007年8月30日,国资委曾就东航引援一事作出过批复,提出“原则同意东航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定向增发H股的方案”。“请公司认真落实国务院批示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东航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定向增发H股成功。”上述批示,也一直被东航作为国资委支持东航战略引援新航的“尚方宝剑”,在路演过程中多次强调。但国资委已经公开表示,其声明是指央企,没有特指东航。

  由此人们应该意识到,国资委将不会出面干预“东新合作”及东航的股东大会投票,甚至包括股东大会之后的事宜。所以,FT中文网有关中国政府正对东航其他股东施加压力,以批准新航入股东航的交易成功的说法,如果属实,岂不是行政干预吗?为什么符合外资利益的行政干预值得称道,而符合中国企业利益的行政干预就成了被指责的对象呢?这不是双重标准又是什么?

  其实,把中国政府推入困境的不是国航,而恰恰是处处拿政府批准说事的东航。是非混淆到这种地步,逻辑混乱到这种地步,不能不让人对作者的动机产生怀疑。

  FT应该想一想,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英国应该如何评论,想一想对于中国政府的评论是否有点出格,想一想这样的言论是否符合FT的一贯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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