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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四家农信社撤销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2日 11:36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方会磊

  "现在除了部分大额的个人债权需要时间甄别外,小额个人债权兑付工作已经基本完成。"1月8日,哈密市四家农村信用社撤销清算组人士对本报记者说。

  2007年6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银监会正式依法撤销新疆哈密市四家农村信用社,分别是哈密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含17家分社)、哈密市城郊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哈密市西山乡开发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哈密市大泉湾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所辖疙瘩井分社。

  由银监会新疆监管局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行政公署联合下发的<撤销公告>中言明,此四家农信社"有违法违规经营或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金融秩序、损害公众利益"。

  撤销决定下发的同时,新疆在自治区层级成立了撤销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哈密市四家农村信用社撤销清算组(下称"清算组"),以保证撤销清算工作的稳定有序进行。

  作为建国来真正意义上农信社集体撤销事件,哈密市四家农信社撤销引发的清算以及金融空白填补问题因其样本意义,备受各方关注。

  来自清算组的消息称,哈密农信社撤销清算组将此次撤销清算积累经验具体报告递交银监部门,以作为日后类似撤销案例处置样本。

  撤销末路

  "权力过于集中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但是权力过于分散带来的危险会更大。"对于哈密农信社走到撤销境地,其内部人士不禁如此感叹。而事后追溯这四家农信社的撤销末路,其间演绎的诸多离奇事件更是让人愕然。

  2004年爆出的"9·7"大案是哈密农信社走向撤销末路的标志性起点。从2000年起,哈密市城郊信用社新西分社的3名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高息揽储进行账外资金循环,案发时涉嫌侵占、挪用资金高达1.45亿元。"9·7"案迅即在哈密当地引发严重的挤兑风潮,四家农信社亦无一例外地卷入其中。

  而"9·7"案发之前,哈密农信社即普遍存在损失准备金拨备不足的问题,亦削弱了应对支付危机的能力。

  之后,出于金融稳定的考量,央行自2005年6月起分别向哈密市城郊信用社提供1.38亿元紧急贷款和救助再贷款,专项用于城郊信用社自然人储蓄存款的兑付,以避免金融风险的扩散。

  危机过后,哈密市城郊信用社关闭了新西分社。但危机隐患并未从此匿迹。

  哈密当地金融界人士称,由于央行供给的1.38亿紧急贷款和救助再贷款在借出之前就言明需按期偿还,因此对于原本包袱就很沉重的农信社而言,更是雪上加霜。

  "逾5亿元的贷款呆坏账的比率高,收回风险很大,加上'9·7'大案导致的1.45亿亏损和偿还央行1.38亿紧急贷款和救助再贷款,农信社几乎濒于绝境。"据该人士介绍,此前,哈密农信社亦曾牵涉进德隆在新疆农信系统的借贷黑洞,至今哈密农信社仍拥有德隆逾7000万元的债权,此项权益限于德隆清算进程,至今收回的希望依然渺茫。"如果将零散的损失算上,农信社整体的资金窟窿达到了10个亿。"

  "9·7"案平息之后,在死亡边缘转了一圈回来的农信社已面无血色。为了偿还央行的紧急贷款和救助再贷款,哈密市四家农信社展开了一番"自救"行动,重新更换了联社的领导班子,一面抓紧贷款清收,一面停止放贷以免产生新的呆坏账。

  "挤兑危机严重影响了信用社的信誉,吸储已经越发艰难;而案发前放出的贷款呆坏账率高,清收难度也大;另外,由于停止放贷以后,农信社只能封闭发放每年七八千万元的央行支农再贷款,所得利润也仅能维持农信社的日常经营支出,'自救'几无可能。"哈密市农信社内部人士说。

  "9·7"案之后,哈密农信社又在困境中挣扎了约三年。其间,又爆出22起农信社职工涉嫌犯罪案,涉案金额达1.56亿元。至此,案件频生的哈密农信社包袱越背越重,已然回天乏力,最终走向撤销末路。

  事后,农信社内部人士反思,"哈密农信社集体撤销起源是城郊农信社案件引发的兑付危机,但根子在整个农信系统权力的过度分散和毫无约束力,造就了基层分社工作人员为非作歹。"

  债权兑付

  银监会做出撤销决定后,撤销清算工作随之启动。当时,摆在清算组面前的工作主要有三项:其一是全额收购个人债权以及尽可能地兑付机构债权;其二是全力清收农信社时期的贷款;其三,安排原农信社工作人员,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银监会下发撤销决定半年之后,1月8日,本报记者来到原哈密市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一纸斑驳的撤销清算组公告在冬日寒风中瑟缩;昔日偌大的营业部门脸大都以卷闸门封闭,唯留一扇逼仄的门供来往的人进出;营业大厅内光线黯淡,一长串的营业柜台如今仅留下两三个窗口办理债权咨询——事实上,撤销决定下发之后,四家农村信用社及其22个网点已陆续关门,仅留有若干诸如哈密市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这样处置善后事宜的工作点。

  在撤销决定下发之后,清算组办公室长期驻扎于哈密市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楼上。知情人士称,最盛之时,从新疆各地农信系统征调的会计稽核及相关清算人员逾百人在哈密宾馆办理清算工作。

  而清算工作首要急务即是保证债权兑付。

  清算组内部人士称,撤销公告甫一公示,银监会新疆银监局即发布了个人债权收购公告,明确将全额收购撤销社个人储蓄存款的合法本息,并厘定个人债权登记时间为2007年6月15日至9月12日的90天内;随后,清算组发布公告,明确了个人债权的申报登记程序和机构债权的申报程序。

  清算组内部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清算组指定了哈密市城市信用社为个人债权兑付机构。根据<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意见>,对于个人债权,同一债权人在原同一农村信用社储蓄存款本金合计人民币10万元(含10万元)不需申报债权,直接登记、确认后即可到清算组委托的个人债权兑付机构完成兑付;10万元以上个人债权需办理申报登记手续,经清算组甄别后方可进行兑付。

  "虽然清算组一开始划定了个人债权登记期限,但考虑到农信社撤销工作较为保密,不宜大量宣传,因此对于个人债权的登记期限一再放宽。现在除了部分大额的个人债权需要时间甄别外,小额个人债权兑付工作已经基本完成。若有零散的小额个人债权可直接凭农信社存折到城信社柜台办理取款。"上述人士称。而记者在清算组工作点走访也发现,个人债权兑付人员已基本寥寥。

  机构债权的兑付也列入了清算工作安排。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证监会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证券公司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央行不会为机构债权收购买单,但各地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筹资对机构债权进行收购。清算组内部人士称,此次哈密农信社集体撤销后,出于社会稳定考量,清算组对于机构债权制定了详细的登记申报程序。"但对于机构债权兑付我们是只做不说,我们不希望日后这成为别的金融机构引用的案例,因为新疆毕竟有其特殊情况。"清算组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对于机构债权的兑付,清算组内部人士称,在完成登记申报、债权甄别程序后,将依照申报顺序进行兑付。"但现在机构债权的兑付资金尚未完全筹集到位。未来对于机构债权能否全部兑付还是一个未知数,原则是能兑付多少就尽量兑付多少。"

  而本报记者在采访中亦发现,原哈密市农信联社营业部所在工作点即专辟机构债权兑付窗口。

  另据了解,此次总额逾4亿元的债权收购资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新疆自治区政府及哈密当地政府按比例分担,但机构债权兑付资金悉数由政府筹集,其中,自治区政府和哈密当地政府分别出资逾1亿元。记者就此数字向当地清算组相关负责人求证时,采访被婉拒。

  清收难题和人员安置

  除债权收购外,贷款清收工作也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

  而为了全力清收逾5亿元贷款,整个哈密市政府系统可谓全员出动。

  "每个部门都有清收指标,基层政府按区域划分清收额度,基层公职人员清收指标也进行了量化。"哈密当地政府一工作人员说。记者另从当地政府系统了解到,由于基层农户放贷多数都由当地公职人员出面进行信用担保,为了保证清欠工作力度,哈密当地政府亦将基层公职人员参与清欠工作成绩作为业绩考核标准。

  此外,针对哈密政府系统内公职人员所欠农信社贷款,清算组亦以公示形式张贴在政府办公楼前。"大约有30多个政府人员,直接列出了姓名和欠款额度。并且明确公职人员欠农信社贷款的必须及时还上,暂时还不上即由所在单位代还,日后在工资中扣除。"当地一位公务人员说。内部人士介绍,为了快速有效地解决清收工作中的法律纠纷,哈密市法院与清算组工作人员将"流动法庭"搬到了乡村。"农村贷款户数量多,贷款额度小、居住面积分散,采取'流动法庭'形式依法解决清欠中的纠纷,避免采用行政手段激化产生矛盾。"据了解,目前,具有还款能力的普通农户基本都已将农信社所欠贷款还上。"难度比较大的是一些工商企业、社会自然人,他们所欠的额度也都比较大。"

  但该人士不愿透露具体的数据,仅表示:"我们会尽力挽回国家损失,但也不能保证百分百收回贷款"。

  而此次农信社撤销引发的贷款清收工作,也在哈密引发了一场诚信风暴。在当地政府供职的公务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地政府一度要求公职人员偿还所有欠账,"大到银行贷款,小到水电煤气费,而且专人负责催收。"

  有趣的是,当地城市信用社一度曾因农信社挤兑风潮影响经营。"老百姓分不清农信社和城信社,一听说信用社还不上储户钱了,就不上信用社存钱了,包括城信社。"哈密城信社一负责人称,去年9月城信社重组完成后,即向社会征用新的标识和企业形象系统,"为的就是要和农信社区别开来"。

  还有原农信社工作人员的安置问题。200余人的原农信社员工,除少部分参与撤销清算工作外,悉数处于待业状态,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对于这部分人员的出路安排,知情人士称,未来可能会安排进新组建的农村金融机构中工作,也有可能会全部下岗再就业。另据了解,目前已有部分农信社员工开始自己联系单位再就业。

  对于未来针对相关责任人的追究问题,清算组内部人士称,"如果清算过程中发现重大的犯罪违法行为,依然会依法追究责任。"但据知情人士介绍,截至目前,移交司法机关的原农信社员工多数都来自基层社,"哈密市农村信用联社管理层目前还没有人出现问题。"

  金融空白谁来填补?

  哈密农信社集体撤销之后,摆在决策者面前的另一难题即是如何填补由此引发的金融空白。

  据哈密政府内部人士介绍,撤销决定公示3个月后,当地政府即开始酝酿组建农村金融机构的方案。

  "因为农信社撤销之后,哈密市面临的一个急迫问题,就是如何将每年的央行支农再贷款发放到农民手中。"上述人士称,规划中2008年哈密市支农再贷款的发放额为8000万元。

  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出台了三套方案报送自治区金融办参考:其一是通过当地邮储系统发放小额农户贷款来满足农村金融需求。但据此测算,邮储需为此筹资近1亿元,难度颇大,此外邮储也不具有发放支农再贷款资格,此方案最终未能成行。其二是由新疆自治区农信联社牵头,将哈密地区下辖的巴里坤和伊吾两县的农信社业务延伸到哈密市并接手原哈密市四家农信社的机构网点。但由于这两县农信社经营能力有限,而接手哈密现有农信机构网点关系到央行作为债权人利益,最终也未能成行。其三即是由哈密农信社作为发起人成立村镇银行,承担起央行支农再贷款发放工作——这也是目前较为切实可行的方案。

  上述人士称,2007年10月,银监会在扩大村镇银行试点工作时已表示将在新疆地区设立两家村镇银行,其中之一的五家渠市国民村镇银行已于去年11月正式挂牌,而另一个试点地区正是哈密。

  在上报方案中,将由哈密市城信社作为发起人成立村镇银行,联合几家资金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参股,注册资金初步定为3000万元,而哈密政府亦在去年底开始与在哈密进行能源项目投资的三四家企业进行接触,其中即包括清华同方。

  然而,另一难题随之又摆在了决策者的面前——哈密市城信社能否具备村镇银行发起人的资格?依据银监会颁布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境内参股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村镇银行的条件是,"商业银行未并表和并表后的资本充足率均不低于8%"。而刚刚于去年9月由哈密市五家城市信用社(即哈密市城市信用社、哈密市金银城市信用社、哈密市宏达城市信用社、哈密市石油城市信用社、哈密市三道岭城市信用社)合并重组完成的哈密市城市信用社,截至2007年底,核心资本充足率仅为4.7%,不良贷款率为21.99%。

  "现在离3月份春耕发放贷款日子已经不远了,如果确定将由城信社发起组建村镇银行,政府肯定与相关部门沟通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毕竟,准时发放支农再贷款确保农户春耕资金需求是首当其冲的。"上述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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