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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仍需商业车险补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2日 10:51 新京报

  提醒

  昨天,记者随机采访一些车主,许多车主表示,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调高至12.2万后,将会考虑减少商业三者险的保额,有的车主则表示不再投保商业三者险。

  对此,保险公司人士提醒,交强险主要是针对人身伤亡的赔付,在12.2万责任限额中,其中11万元是针对人身伤亡的,而对于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只有2000元。如果车主只投保交强险,而没有投保商业三者险,一旦发生比较严重的两车相撞事故,2000元的赔偿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只能由车主“自掏腰包”,而生活中,物损事故的发生率远高于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率。

  另外,目前,人身伤亡的赔偿标准已大幅提高,如在广州市死亡赔偿动辄需要20万到30万,如果只投保交强险,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车主还需自行承担余下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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