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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接再厉 务实创新 深入推进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全国税务系统部分省市办税公开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7日 14:12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2006-09-26本网讯

  9月24日至25日,全国税务系统部分省市办税公开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政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总结十年来税务系统开展办税公开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深入推进办税公开工作,规范纳税服务行为,进一步健全办税公开工作机制,完善纳税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办税公开工作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中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长、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贺邦靖和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宋兰出席会议并讲话。

  贺邦靖说,推进政务公开,是融洽征纳关系、党群干群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税务机关自身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是强化“两权”监督制约,构建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抓班子带队伍,树立税务机关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手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和总局要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凡是税务机关办理的相关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应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稳私外,都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要全面完整,真实可信,杜绝假公开、虚公开,切实做到“让群众知情,解群众疑惑,保群众满意”;要积极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基础设施,方便群众知情、参与、监督,防止铺张浪费,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到各项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与群众的沟通更加畅通,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更加规范,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贺邦靖指出,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包括办税公开和内部行政管理公开两个方面。办税公开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纳税人,是税务系统政务公开的重点,必须下大力气抓好。各级税务机关要突出重点内容,真正把纳税人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其办理过程、结果予以公开,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要丰富公开载体,按照“简便、实用、快捷”的原则,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公开,让群众听得清楚、看得明白、行得具体。要积极推进内部行政管理公开,与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相结合,针对广大税务干部最希望了解、最为关切和最容易发生问题的事项,对“政务、财务、事务”等进行公开,公开内部事务管理,公开财务管理重点环节和人事管理重点环节。

  贺邦靖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抓紧制订政务公开办法,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统一职责、统一程序、统一标准、统一主要内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健全监督保障措施,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她强调,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解决税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能否推进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是衡量政务公开效果的根本尺度。各级税务机关要把政务公开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围绕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来开展,切实做到与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与征管体制和内部管理制度改革相结合、与优化纳税服务和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相结合这“四个结合”,形成政务公开的综合效应。政务公开又是自身权力的一场革命。做好这项工作,领导是关键。各级“一把手”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对政务公开要亲自抓。同时,要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加强监督检查。要尊重基层的创造,不断推进政务公开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把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宋兰在讲话中全面回顾总结了10年来全国税务机关办税公开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税务机关开展办税公开工作的总体任务,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从维护纳税人的根本利益出发,fe7全面推进办税公开,确保公开透明,提高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税收秩序。

  宋兰指出,推行办税公开工作,重点是解决“公开什么,由谁公开,怎样公开”的问题。为此,各级税务机关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公开内容。要按照纳税人办税的环节、内容、程序,将系统内外普遍关心和涉及广大纳税人利益以及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和事项等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要向纳税人公开税收执法或服务的主体、事项、依据、条件或标准、程序、过程、结果、责任、纪律等内容,并要保证公开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二是健全公开方式。凡是有利于纳税人知情、有利于纳税人办税和有利于纳税人监督的方式都可以采用。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公开手段,避免人为控制和主观干扰。三是规范公开程序。办税公开的范围要与税收行政权力行使涉及的范围相一致,凡应让全社会知情的,及时向全社会公开。凡涉及部分人和事的,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依当事人申请按照规定予以公开。四是建立公开机制。要坚持办税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决策程序科学民主、运行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监督有法可依的长效机制,使办税公开成为税收征收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必经程序,保证行政权力的运行始终处于公开、透明的良性循环中。五是加强考核监督。各级税务机关要将办税公开作为考核税收年度工作、建立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坚持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

  宋兰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办税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办税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根据职权范围对纳税人办理各类涉税事项进行逐项审核,编制办税公开目录时要认真征求基层税务机关的意见和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办税公开的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12366”、网站、短信台等服务载体的功能,健全和完善纳税服务网络体系,拓展公开方式;要进一步完善包括办税公开在内的纳税服务规范和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体系;要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办税公开评议制度、办税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将办税公开制度与《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的落实相结合;要加强教育培训,调动税务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根本上提高办税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会上,浙江省国税局、浙江省地税局、甘肃省国税局、深圳市国税局、河北省邯郸市地税局、山东省烟台市国税局等6个单位做了发言和演示,13个单位书面交流了经验。中纪委、监察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了会议,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部分省市国税局、地税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到杭州市余杭区国税局、杭州市地税局江干分局实地观摩办税公开情况。在余杭区国税局,当了解到办税服务厅通过公告栏、多媒体触摸屏等不仅公开涉税事项、办税流程、服务承诺,还公开干部廉洁自律及纳税人欠税情况,并全面开展纳税人“只需跑一次”的全程服务,收到良好效果时,贺邦靖高兴地对随行人员说:“很多好的工作经验出自基层。基层税务机关是全部税收工作的基石。”在杭州市地税局江干分局考察时,贺邦靖和宋兰对该分局全面推行办事制度、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投诉“六公开”,并与文明办税相结合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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