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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个人卫生支出比重五年减少6.5%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7日 13:50 《财经》杂志网络版
政府和社会卫生支出比重增加,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下降,药费占医疗费用比重呈下降趋势 【《财经》网综合报道】卫生部近日公布2003-2007年我国卫生发展情况简报,指出,2003年-2006年,卫生总费用和人均卫生费用递增,在卫生总费用中,政府卫生支出比重增加1.0个百分点,社会卫生支出比重增加5.5个百分点,个人卫生支出比重减少6.5个百分点。但简报也指出,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有所下降。 而2007年物价普涨带动了居民医药费用上涨,预计2007年卫生总费用达到10488亿元,占GDP4.82%,人均卫生费用781元。 简报同时显示,2003年以来,药费占医疗费用比重呈下降趋势。门诊病人药费比重由2003年的55.6%下降到2007年的50.8%,住院病人由44.3%下降到42.3%。 但由于2007年价格总水平涨幅较大,病人医药费用总体仍在上涨。医院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128.7元,比上年增加2.8元(当年价格,下同),上涨2.2%;住院病人人均住院费用4874.8元,比上年增加355.9元,上涨7.9%。扣除物价影响因素,人均门诊费用减少2.9元,下降2.3%;人均住院费用增加141.5元,上涨3.1%。 卫生部表示,我国卫生事业整体向好。2003年以来,城乡居民健康状况进一步改善,居民期望寿命由2000年71.4岁提高到2005年73.0岁,婴儿死亡率由2003年25.5‰下降到2007年15.3‰,孕产妇死亡率由2003年51.3/10万下降到2007年36.6/10万。 与此同时,2003年以来,中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扩大,参保人数和基金支出逐年增加。2006年底参保人数达1.6亿人,全年基金支出1277亿元。200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在79个城市启动实施,预计全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将达3000万人。- (《财经》实习记者 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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