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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力促央企履行社会责任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6日 13:14 第一财经日报
张馨月 国资委昨日公布了《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央企在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不断提高持续盈利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保障生产安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认真履行社会责任。 国资委要求央企把履行社会责任纳入公司治理,融入企业发展战略,还要明确归口管理部门,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指标统计和考核体系,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履行社会责任的评价机制。 按照《意见》,央企的社会责任报告将形成系统的制度。“要通过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等形式,及时了解和回应利益相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监督。”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国资委从2006年开始对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问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形成了20多万字的《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到目前为止,已有11家中央企业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 欢迎订阅《第一财经日报》!订阅电话: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广州) 各地邮局订阅电话:11185 邮发代号:3-21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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