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中西部廉租房建设预算内补助标准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5日 03:0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周荣祥

  本报讯国家发改委昨日下发《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的支持办法》。根据该办法,新建廉租住房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标准,原则上按西部地区300元/平方米,中部地区200元/平方米考虑。

  《办法》中所称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是指除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以外的其他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部8个省,河北、海南2个省比照中部政策执行。

  据介绍,目前新建廉租住房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增值收益、政府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地方财政预算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以及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

  就此,《办法》进一步明确,新建廉租住房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标准为:原则上按西部地区3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中部地区200元/平方米考虑。具体补助额度将根据有关城市一般预算转移支付比例和在建廉租住房面积确定。

  此外,《办法》还要求,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应当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采取划拨方式,确保供应。严禁以廉租住房名义取得划拨用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等经营性项目开发建设。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