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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与房价反差大 深圳追缴外资房企3.7亿税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 15:0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昨日,深圳市国税局公布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外税务审计结果,去年共追缴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纳所得税额3.7亿元。这是深圳对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追缴应纳税额最多的一次,同时也是对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覆盖面最大的一次税务审计。 税收贡献率与高房价成反差 外资房地产业是深圳市近年来崛起的支柱产业,从2005年开始,深圳楼价一路飙升,各个房地产项目源源不断地开工,房价居高不下,但这个行业的税收贡献率却不高,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据深圳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该类企业生产周期长、环节多、成本控制困难以及税务干部缺乏有效的信息来源等因素,使得深圳市外资房地产的所得税征管成为一个重点、难点。本次的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外税务审计就是针对这种情况开展的。 经过4个月的全面审计,基本完成82家外资房地产企业涉外税务审计工作,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93亿元,追缴应纳所得税额3.7亿元,确保了所得税收入的应收尽收。 审计覆盖深圳高端地产企业 据悉,目前深圳市共有100多家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此次审计的82家约占企业总数的四分之三,基本上覆盖了深圳市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 其中19家是在国土局备案已有预售信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63家是已受让土地,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但尚无预售信息的企业或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尚未竣工备案的开发企业。 而深圳市目前在售的最高档、最昂贵的豪宅多数正是由这次重点审计的19家有预售信息的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 深圳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税部门将跟踪并上报应纳所得税款的入库情况,确保调增的应纳所得税额及时足额入库。同时关注审计对象以后年度的涉税情况,包括涉外税务审计发现的问题在以后日常申报中是否改正等,防止问题反弹,巩固审计成果。 重点问题 地价支出无合法凭证 一位参加税务审计工作的国税工作人员指出,大部分有预售的房地产企业都出现了以不合法的凭证入账问题,主要集中在地价及拆迁补偿费上,很多企业都有部分费用未取得合理真实的凭证。 成本结转普遍存在漏洞 部分企业在项目入伙后尚未结转成本收入;部分分期销售的企业,在首期项目已入伙的情况下,仍声称因没有实际支付完,无法确定最终的成本金额而不结转成本。 无关支出被列入成本 一个房地产项目有时不仅包括住宅,但是,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与生产、经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列为成本、费用和损失,所以部分企业在这个问题上都出现了或多或少的错误处理。(王纳 陈俊峰 林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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