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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出台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3日 21:31 CCTV《经济信息联播》
现在,小区和物业公司闹矛盾的事屡见不鲜,对物业服务一直没有一个规定详细的强制性服务规范明是一个重要原因,今天,北京市建委公布了《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提出了硬性要求,其中包括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20分钟内到达现场等。 物业公司负责人说:“比如说我们在白天的接待业主的要求 原来标准里面只是白天这么个标准 现在我们有具体时间了 再(一个)有业主急修的情况下的报修的时间由原来的30分钟调整到20分钟。” 规范共有11项内容,包括物业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报修电话,要有服务人员接待住户;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20分钟内到达现场,其他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 在电梯管理方面,物业服务必须做到电梯工夜间值班、主梯6:00到24点不间断运行并公布呼叫电话。清洁服务方面规定小区内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小区公共清洁区域每日清扫1次。在停车服务方面,必须达到具备健全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停(存)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对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并发放凭证、24小时有专人巡视等。 北京市建委物业管理处处长赵成说:“通过这个非常详细的登记规范 使业主在一些细小的问题 在非常初期的阶段发现你物业服务的瑕疵 通过这个发现 大家进行正常的协商和沟通 从而增进了解消除分歧。” 据了解,规范从1月1日开始实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物业公司,将会被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将会被限制承接物业项目、不予核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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