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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筑堤严防非法集资大案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3日 15:44 《财经》杂志网络版
发布相关《暂行办法》,规定业内涉嫌非法集资的重大或典型案件,保监局应在案发后24小时内报送保监会 【《财经》网综合报道】中国保监会网站1月3日发布公告表示,保监会将建立保险业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预警和查处工作机制,防止非法集资的风险传递到保险行业。保监会同时在网站公布了2007年12月26日下发的《保险业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预警和查处工作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此前,《南方周末》于2007年11月底以“中国人寿营销精英骗保1500万调查”为题对湖南宜章县发生的一起骗保大案进行了披露。报道称,一名在中国人寿湖南宜章县支公司工作了十年,名叫刘晓曼的“业务明星”以“高额返还”作为诱饵对乡邻进行欺诈。嫌疑人已于2007年10月16日被刑拘。 保监会此次公布的《办法》规定,各地保监局将定期向保监会汇报监督查处情况。其中,每月报送《行业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统计表》,每季度报送保险业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情况分析和处置工作情况,并在年终向保监会报送全年汇总情况。另外,对于发生的保险业内涉嫌非法集资的重大或者典型案件,保监局应当在案发后24小时内报送保监会,特别重要的应当立即报送。 《办法》还表示,保监会将与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联手打击保险业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据《财经》了解,2007年1月8日,国务院同意并批复了建立由银监会牵头、十多个部委参加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要求“坚决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 保险业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是指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涉嫌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以及其他单位、个人涉嫌以保险名义从事非法集资活动。非法集资活动通常的手段是承诺超额回报吸纳公众投资,其实质就是用后来者的投入支付高额利息,直到雪球最终崩塌。近年来,非法集资活动呈现逐步上升态势。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非法集资案件1999起,涉案总价值296亿元。2007年1至3月,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两类案件就立案342起,涉案总价值59.8亿元,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101.2%和482.3%。- (《财经》实习记者 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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