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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大限将至企业直喊头疼 诸多因素影响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3日 15:13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月2日讯 尚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这个月是最后的机会,否则将要支付双倍工资甚至转为无固定期限用工。记者了解到,许多企业已开始考虑和劳动者签约的问题,但面临不少困惑。 企业不签约 风险可不小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一些律师告诉记者,2008年1月将是签约的最后期限,过时不签的,企业将面临不利后果。以前现实中大量存在不签合同的用工,此次劳动合同法对此下重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合同的,每月支付二倍工资。一年后仍不签合同的,视为与员工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不签约的风险很大,要付出很大代价。”一位劳动法方面的律师表示。 有的已行动 有的仍观望 记者了解到,从上个月底起,陆续有企业开始采取行动,准备与员工签约。齐鲁律师事务所的高富国律师说,最近,一些企业开始向他们咨询签约的问题,还有的让律师帮忙起草合同文本。 据悉,济南一些物业公司正在和业主们谈判,协商能否调高物业费。因为物业企业大量使用的保安、保洁人员原来都没签约,现在他们准备和这些人签约,用工成本大幅增加。有关人士透露,一名保洁工原来每月五六百元工资,签合同后必须交纳各项保险,成本将增至八九百元。作为劳动力密集型行业,用工成本增加将是很大一项支出,因而物业企业正在考虑提高物业费。 但与此同时,还有不少企业仍持观望态度。其中有的抱着侥幸心理,认为“法律归法律,执行归执行,到时不会查得那么严。” 合同怎么签 企业挺挠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准备签约的企业面临的困惑不少。 一个突出问题是,劳动者不愿签合同怎么办? 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人员流动性很大的行业,比如餐饮、建筑、物业、超市等,劳动者多来自农村,不少人不愿签合同。济南一家大型超市的人事资源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和员工一直想签合同,但问题是有的员工不愿签合同,说走就走。“不签合同的话,员工没有损失,企业却要付双倍工资还要受劳动部门惩罚。” 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王立江律师表示,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签合同,否则将来员工反过来告企业没签合同,企业就要承担责任。作为员工也应该改变不签合同的想法,毕竟有了合同发生纠纷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劳动合同签多长时间合适也让企业头疼。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就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这意味着,对企业来说只有两次签约机会。到底每次签多长时间合适? 高富国律师说,目前企业用工短期化十分明显,合同一般一年一签甚至一季度一签。今后如果还签这么短期的合同,两次之后,企业就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了;而如果一次签约时间太长的话,企业又不愿意,所以不少企业左右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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