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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谈判面临最大挑战的是政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1日 15:39 21世纪经济报道

  北京报道 本报记者 孙雷 

  中国政府日前正式启动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谈判。

  2007年12月28日,中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中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申请书。当日,中国常驻WTO代表团将申请书和中国加入GPA初步出价清单递交给WTO秘书处。

  这一谈判进程的启动,不仅将催动全球政府采购市场格局的改变,也势必带给中国特别是中国政府更大的机遇和挑战。

  在加入WTO时,中国政府曾承诺,在成为WTO成员后,将尽快启动加入<政府采购协议>谈判。

  加入GPA谈判的主要内容是政府采购市场开放范围,包括与谈判方相互开放的中央采购机构、省级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机构清单,以及这些机构开放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初步出价清单是申请方单方面提出的开放范围。

  对欧美发达国家而言,中国政府采购的庞大规模与潜力像一块巨大的蛋糕,一直令其心动。欧盟和美国政府就曾多次公开表示,希望中国尽早开始谈判,并一直在与中国进行技术性磋商。

  “世界上恐怕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采购有像中国这么大的比例和力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政府采购专家刘慧分析道。

  <政府采购协定>于1996年起生效,被视为“第二个WTO”,是WTO的一项诸边协议,目标是促进成员方开放政府采购市场,扩大国际贸易。

  与其他WTO协定一个显著不同是,时至今日,它的签署方仍主要是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广大发展中国家对加入这个<协定>态度并不积极。”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说。

  这是因为,发展中国家普遍担心,由于国内服务业发展落后,国际竞争力不强,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可能使发达国家的制造业和服务业更多进入发展中国家市场,从而对国内民族企业造成巨大冲击。

  “现在应当是中国开始谈判的最佳时机。”于安说。

  财政部有关人士指出,加入GPA谈判,是继加入WTO后,中国在对外经贸领域开展的又一项重大谈判。

  有关部门曾对中国加入这一<协定>的利弊做了深入的评估。

  一方面,按照<协定>,开放中国采购市场的同时,国内企业可以由此进入别国政府采购市场,免受歧视性待遇,在平等基础上参与政府采购的国际市场竞争,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

  另一方面,可以按照规定,在递交初步承诺的开价单时,限制市场开放的程度和范围,以保护我国的某些部门、产品或服务免受冲击,并充分利用协议对发展中国家做出的许多有利的待遇及技术援助规定,为国内企业提供有效保护。

  刘慧则认为,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对中国而言,“面临最大挑战的不是企业而是政府”。

  因为政府采购协定本身规范的是政府采购行为、采购过程,要求政府采购要透明公开公平,对协议的缔约方公开,实际上也就等于向世界公开。这很大程度上就构成了对政府部门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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