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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劳动新法是中国社会领域立法的新亮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9日 18:34 中国新闻网
盛华仁:3部劳动新法是中国社会领域立法的新亮点 中新网12月29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今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实施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在座谈会上表示,今日上午通过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此前通过的《劳动合同法》及《就业促进法》,三部法律的出台,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劳动法律制度,对于劳动法律制度的建设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是中国社会领域立法的新进展、新亮点。 盛华仁说,这三部法律是适应中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而制定的,需要解决许多深层次的社会问题,调整复杂的关系,维护各有关方面的权益,尤其是亿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这三部法律的制定广泛吸纳了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愿和要求,也为法律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盛华仁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有些法律颁布以后,由于相关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没有紧紧跟上,社会上不同的利益群体,以及有的专家学者,往往从各自的角度去解读法律,其中有些解读甚至曲解了法律的本意,因而对法律的理解形成误导,对法律的实施造成负面影响。劳动合同法通过以后,就曾出现过一些误读误解、甚至规避法律的情况。有的企业所采取的“集体辞职”、“工龄归零”、“集体裁员”等错误做法,就是特殊的事例,而社会上对此却褒贬不一,以至于在短期内曾产生连锁反应。这件事表明,在每一部重要法律颁布以前,就必须做好解读的充分准备。颁布了以后就要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法律、解读法律,让这种正面的宣传、解读去主导法律舆论阵地。 盛华仁强调,贯彻实施好这三部法律,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求各部门、各方面依法履职,尽职尽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工作。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抓紧制定和修改有关配套法规、规章。司法机关要根据司法实践,及时作出司法解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都要积极学习宣传法律,明确责任,把各项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盛华仁表示,在这三部法律实施一段时间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及时组织开展以这三部法律为主的劳动法律执法检查,还将在适当的时候安排听取有关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督促和支持有关方面及时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地完善制度,切实改进工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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