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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金融企业违反和规避劳动法律行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 05:04 金融时报
本报讯 12月24日,中国金融工会向各融机构工会发出通知,要求金融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制止金融企业违反和规避劳动法律法规行为。 近来,中国金融工会相继接到地方总工会和其他有关方面的反映,一些金融企业出现了违反现行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和规避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的情况。有的企业与部分员工特别是工龄较长的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的企业胁迫部分一线员工辞职,要求员工转换劳动用工身份,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这些企业的行为,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影响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已引起相当一部分员工的强烈不满,严重影响了有关金融企业在当地的声誉。到目前为止,有些金融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已被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责令纠正,有的则还在继续。 为在金融系统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切实维护金融员工的合法权益,推动和谐金融企业建设,促进金融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中国金融工会要求有关金融机构工会要认真领会并积极宣传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密切关注本企业劳动用工和劳动关系情况,向中国金融工会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切实加强与劳动人事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对已经发现问题的,各金融机构工会要积极向党委、行政和上级工会反映情况,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已经出现的错误做法,坚决杜绝刻意规避法律法规的行为。中国金融工会将视情况发展,选取典型事例在有关媒体上进行曝光、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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