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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限价房收入条件限制引发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6日 23:05 21世纪经济报道

  广州报道 本报记者 黄磊 

  盖房子的是开发商,但真正的供给者是地方政府。

  “必须根据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灵活运用限价房政策,在房价增长过快的情况下,增加限价房供应规模,在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房价水平与区域内居民收入水平基本适应的情况下,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政府干预程度和范围。”近日,广州市市长张广宁公开表达政府借限价房调控市场的用意所在。

  数据显示,2007年,广州市已成功出让限价房用地5幅,用地面积37.2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71.6万平方米。如果加上去年完成出让的9幅地块,目前广州市的限价房总用地面积达到132.8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77.5万平方米,可供应限价房3万多套。该批限价房将在明后两年陆续推出市场。

  如此多“准公共资源”的分配方式成为了摆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决策面前的难题。“虽然河里有石头,但河还是要蹚过去,因为河对岸有更多需要解决的问题。”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黄文波并不掩饰遇到的棘手状况。

  黄文波当然能够感受到民众迫切的情绪和开发商期待发售的心情,但是,限价房的具体操作并非如这个诱人的字眼那样表述起来简单。

  新增加的收入条件限制,就已经在广州城内引起热议。很多民众质疑这个收入水平线划分是否合理。24日,广州房管局不得不公开解释,“在制度设计基本排除高收入家庭投资限价房可能的基础上,再设置收入限制条件更加充分体现了限价房对应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本质属性。”

  房管局方面认为,根据2006年<广州年鉴>,2005年广州中等偏上家庭的年可支配收入在7.3万元-12.2万元之间,如按10%左右的年收入增长率来测算,2008年,广州中等偏上家庭的年可支配收入应在9.7万元—17万元左右,折算为税前收入在11万元-19万元左右。20万元的收入线也基本能符合广州市当前中等收入家庭的收入上限。

  “考虑到我国的住房政策提倡和鼓励以家庭为主解决住房问题的精神,将个人申购限价房的收入上限定在家庭年收入的一半,即税前10万元。”

  但有关注房产的专家即刻指出,现有的四项“购房限制标准”中,前三项是绝对的硬约束,而最后一项收入是个人申报的原因,导致这项限制的水分比较大。

  “主管部门并没有专门设定收入审核程序,只是事后监管和处罚以进行约束?政府方面都难以把握收入,百姓之间的监督能有什么作用?”有前来看样板房的市民抱怨。

  “我国信用体系建设滞后等原因,居民的实际收入状况很难准确核实,加上中等收入群体范围较广、人数较多、收入层次也比较复杂。”25日,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解释给记者,“如果相关政府部门采取主动事前审查的办法,需要投入大量行政成本来审核和监管,而且审核监管工作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也难以保证。”

  黄文波更明确坦言,“事实上,限价房是采取了比较宽松的申购条件以及粗放的管理方式。” 他强调,限价房不能完全等同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这两种政府保障型住房,它是一个“长期而灵活”的调控手段。

  房管局需要处理的不仅是购买的流程控制,对于在持有限价房的过程中如何避免其入市交易为人牟利,广州市房管局也在加紧制订具体的操作办法。

  为了防止限价房投资牟利现象,<办法>规定限价房办理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出租和转让;5年后,购房者出租或转让限价商品住房的,须按上市时市场价与购房价格之间差额的70%补交土地出让金。已购限价房5年内再购商品住房的,政府享有优先回购权。

  张广宁在公开场合强调,“必须不断完善广州市限价房工作。要加强限价房开发建设、销售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督,确保限价房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地分配。”

  截至记者26日发稿时止,广州市房管局指定的“阳光家缘”网上限价房申购通道还没有打开,已经写在网页上的“通道入口”暂时还没有链接可供进入。保利方面,西子湾发售网站上申购通道同样没有链接可供进入。

  全国首个待售限价房楼盘,仍然盛装“待字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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