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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额或将上调至2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1日 22:49 21世纪经济报道

  北京报道 本报记者孙雷

  《个人所得税法》将再度小幅调整,税前扣除额或将提高至2000元。

  12月23日至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将举行,其中一项重要内容,便是审议国务院提交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据有关部门人士透露,此番修改意见会集中在税前扣除额的提高上,上报的草案中,建议将额度从目前的1600元提高到2000元。

  这一调整建议,是对日益高涨的提高税前扣除额呼声的回应。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政策动向课题组近期的一份报告就指出,一成不变的1600元税前扣除额的不合理性已经显现。

  个人所得税自1993年到2006年以前一直以800元为税前扣除额。2006年1月1日起,根据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税前扣除额上调至1600元。

  据财政部当时的测算,扣除标准提高后,减少个人所得税280亿元,工薪阶层纳税人将从占总人数的60%减少到26%。

  然而,税前扣除额的提高,并没有阻滞中国个税收入的持续高涨。国税总局的统计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个人所得税共征收2413.8021亿元,已接近去年全年的2452.3244亿元。

  上述课题组的报告分析认为,财政部的测算所依据的是当时的静态数据,并没有考虑到其增长性及通货膨胀等因素。

  最近两年,居民收入有了大幅增长,劳动力价格普遍提高,工薪阶层的纳税人数已远远超出26%的比例,再次成为个税缴纳的主体。所以,现行个税调节贫富差距的本质作用在弱化。

  同时,由于物价上涨原因,目前1600元与当时的1600元的购买力也有了差距。

  “税前扣除额上调有利于民生,但这仍然是一个小幅微调,谈不上改革。”有财税专家评价道。

  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新一轮税制改革的规划中,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大方向是——实现从分类征收向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征收模式转变。这才是个人所得税真正意义的变革。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政策动向课题组建议应完善、改革个税制度,将个税起征点与收入变化以及通货膨胀等因素挂钩,实行不同年度浮动的个税起征点制度,从而既有利于拉动内需,也有利于减轻中低收入者的负担,实现藏富于民,也符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的精神。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孙钢教授则指出,以后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将是在标准扣除之外,考虑财政情况和整个消费支出的结构变化,逐渐增加一些专项扣除的内容。

  专项扣除,可以针对不同人群和消费结构,具体缓解一些目前靠标准扣除难以达到公平合理的状况。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家庭的赡养人口支出、教育支出、保险支出、住房支出等,都被列入了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之列。

  同时,税率层级的调整、级差间距的调整等都是今后可能改革的内容。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也判断,今后还会逐步推出更加广泛、更深层次的改革,推出的顺序则本着这样的原则:“先解决对百姓影响最大的问题,再解决百姓呼声最高的问题,然后解决最容易操作的问题,其次是解决改革震荡最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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