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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最想保护的群体却不懂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1日 00:11 市场报

  本报记者 韩雄亮 实习生 毛丫

  在呼和浩特市某韩国料理店厨房内打工的满先生,因为无法忍受配菜时消毒水对皮肤的刺激,刚刚辞职。他已经在这家饭店工作了3个多月,但走时一分钱都没有拿到。劳动合同没有签,“工作两个月后即转正”也只是饭店的口头协定。依照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之规定,满先生可以领到更多的酬劳。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关于这部对短期工予以极大关注和保护的新《劳动合同法》,满先生几乎是一无所知。

  与网络上参加热烈讨论的那个群体相比,像满先生这样对新法不太懂的人并不少。《市场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社会地位低微、收入少、知识水平低下、生活状况不佳的民众对新法知之甚少,而这一部分人正是新法最想保护的群体。

  真正了解《劳动合同法》的是相对社会地位高、收入高、学历高、生活质量高的群体。闫女士原在某统计局工作,早在今年8月她便通读了《劳动合同法》,并将某些条款抄录在笔记本上。至于为什么这么细心,她坦言是为了给刚刚大学毕业的儿子提个醒,避免在就业时发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2008届大学生毕业在即,如何在就业过程中避免“试用期过长”、如何合理合法签订劳动合同等类似问题,促使他们不得不关注新法。内蒙古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称,《劳动合同法》在内蒙古大学校园内已被广泛认知。最近,向他们咨询相关问题的毕业生络绎不绝,就业指导中心也正在举办一些法律知识讲座加强学生们对新法的了解。而对于新法正式实施后会对2008届毕业生产生什么影响,这位工作人员的回答似乎更加贴近真相:“进入守法的企业,这样的法律是对员工待遇的锦上添花;而一些不守法的企业,会想出各种办法来规避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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