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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处卖出300户业主资料获利几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1日 00:06 市场报

  售楼处卖出300户业主资料可获利几千元, “黑色”交易加剧信息泄露——

  谁来保护个人隐私权

  本报记者 张向永

  12月10日,北京赵女士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新房钥匙。可还没来得及高兴,烦恼便接踵而至。一周多时间,赵女士收到了100多条房屋中介、装修公司、家具卖场的询价、推销短信。更让她难以忍受的是直至凌晨还能收到信息。

  “我该找谁说理去?除了换手机号码,还有别的办法吗?”赵女士颇感无奈。

  其实,赵女士的经历并非个案。个人信息泄露在现实生活中十分普遍,已成为社会公害。

  9成网民深陷泄密“黑洞”

  除了像赵女士这样的购房者,个人信息泄露的高危人群还包括股民和有车族。

  “开机就是一串电话,关机又是一堆短信。” 股民白先生告诉记者,“现在,一看见陌生号码就恐惧。”

  每当临近汽车保险到期时,林先生每天都会接到数以十计的“推销保险”的电话。今年,不堪骚扰的林先生干脆把手机号码给换了。“谁知这一换更糟糕,现在连推销空气清新剂的都知道我的电话了。”林先生苦笑说。

  人民网日前推出的“谁来保护我的个人信息”网上调查显示,个人信息受侵犯情况已呈蔓延之势,90%的网民表示曾遭遇个人信息泄露,89%的网民表示已不堪个人信息泄露之扰,强烈呼吁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记者登陆一家名为“一手信息网”的网站,发现“2007最新全国股民名单、股民数据”、“最新全国车主名单、车主名录”、“业主名录”、“银行会员名单”等各种个人信息资料,可谓应有尽有,令人瞠目结舌。而被媒体曝光过的信息被泄露的典型案例更是不胜枚举:百万股民信息网上违法叫卖;300万名片传上网,名片主人不知情;报考一次公务员,信息网上挂3年。

  信息泄露属明显违法行为

  法律界专家介绍说,因个人信息泄露而可能导致的问题主要有两大类:其一,个人信息商品化后,导致人们经常受到各种骚扰;其二,个人信息的泄露为刑事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据介绍,不少小偷获得了他人的信息后,先通过拨打电话,确定家中是否有人,然后再进行盗窃。此外,许多绑架案、诈骗案也和个人信息的泄露有关。

  据北京海淀警方12月2日通报,积案累累的两个“猜猜我是谁”诈骗团伙,分别在深圳和茂名被铲除。这类骗局屡屡得手的原因在于,受害人的个人信息被罪犯掌握得一清二楚,导致“敌暗我明”,防不胜防。

  如今,每天大量垃圾短信的骚扰已经成为所有手机用户最头疼的事情,其中不仅有卖方信息、家教信息,甚至有推销枪支、假发票、走私车及色情等信息。多数受访者认为,个人信息泄露,主要是因为电信运营商为盈利而助纣为虐,才使得垃圾短信泛滥。网民认为,这些垃圾信息完全可以通过技术手段予以拦截,电信运营尚难辞其咎。

  有关专家认为,个人信息泄露已构成对个人信息权的侵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认为:随意将名片和股民信息放到网站上,构成对个人信息权的侵犯。房产商或其雇员专卖客户购房提供的相关信息,导致业主信息被大量滥用,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甚至导致刑事犯罪的发生。根据现行法律,这种行为属明显违法行为,应予制裁。

  “黑色”交易加剧信息泄露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渠道很多,有些是因公共部门管理不善而泄露,有些是一些部门、公司及个人为谋利而恶意泄露。

  各电信运营商、券商、银行、保险公司、航空公司等各种企业、机构出于经营需要,逐渐积累了各自的用户或者消费者信息数据库,人们炒股、买车、买房、买保险,办理各种会员卡、银行卡,往往会被要求填写真实详尽的个人信息。尽管这些资料并不向社会公开,但事实已证明被一些受利益驱动的人所利用。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他们所掌握的“客户资料”都是要支付一定“费用”的。在许多行业里,都有一些专门收购和买卖个人信息的“生意人”,一条信息费用根据来源渠道、用途不同,价格从几角钱到几元钱不等。这种“黑色”交易,加剧了个人信息的被泄露。

  一位房产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悄悄告诉记者,通常他们会派那些在售楼圈子“玩儿得转”的业务骨干,从售楼处或物业管理人员手中“买断”名单,然后转手倒给家装公司业务部经理,装饰公司会把买来的名单细分给自己的业务员,有些业务员就会把不好“缠”的业主的联系方式再次转卖。北京一家装饰公司负责人坦言:“楼盘只要一交付,就会有人向我们兜售名单。可以说,95%新交付楼盘的业主名单无法避免外流。”

  一份新交付楼盘业主名单值多少钱?据一位熟知内情的售楼小姐介绍,以300来户业主资料为例,第一次倒卖“刚刚出炉”一手货,售楼处或物业管理人员可获利上千元乃至几千元。

  隐私信息亟待法律“护航”

  尽管个人信息被不正当采集、随意篡改、恶意使用甚至被非法转卖牟利等现象屡屡发生,但迄今鲜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的案例。对此,北京律师刘明俊表示,由于我国对个人信息的采集、存储、使用、传播、转让至今缺乏有效的规范和相应的法律,主要是找不到侵权主体,也就不知道是从哪个环节泄露出去的。同时,由于很难找到证据证明是哪个环节泄露了用户的私人信息,因此无法从法律上追究侵权者的责任。这些因素从客观上助长了个人信息泄露事件的频频发生。

  刘明俊认为,保护个人信息亟待法律“护航”,因此他呼吁尽快立法,以约束公共部门加强对个人信息的管理,促使相关企业信守承诺,并依法追究导致个人信息泄露者的相关责任。至于具体做法,他建议可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比如,香港规定,违法发送促销电邮,最高罚款50万;美国个人信息保护的警示标志处处可见,法律保护严而细,盗用他人身份信息最高监禁30年;法国规定有关方面使用个人信息,要签署承诺书。

  据了解,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提交了关于“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进程”的提案。目前,此法律已形成草案,立法程序正在推进中。有法律专家认为,应该规定个人信息范围大于隐私。比如说,个人的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医药档案、职业情况等,这些也许够不上隐私,但都应属于这部法律保护的范围。若公民把个人信息交给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就有义务为公民保管个人信息。如果个人信息泄露,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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