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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科学发展综合评价:深圳东莞北京居前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0日 16:5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20日电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编写的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1》近日出版,蓝皮书指出,依据中国城市科学发展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中国地级及以上大城市中,深圳、东莞、北京居前三。 蓝皮书说,中国城市科学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包含发展指数、协调指数和支撑能力指数三项一级指标。其中,发展指数由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水平两个二级指标构成;协调指数由城乡协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资源环境协调三个二级指标构成;支撑能力指数由基础设施、环境条件、科技研发、体制支撑四个二级指标构成,它们共同组成了指标体系的系统层。根据研究需要,共选取419座城市作为评价样本,以市区人口100万为分界线。包括地级及以上大城市(113座)、地级及以上中小城市(173座)、县级市(133座)。采用德尔菲法和因子分析法建立模型,对数据进行分析。 结果显示,中国地级及以上大城市科学发展综合评价中,深圳、东莞、北京居前三;在地级及以上中小城市科学发展综合评价中,东营、珠海、南通居前三;在县级城市科学发展综合评价中,昆山、常熟、江阴居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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