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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很可能明年施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0日 14:31 东方早报
早报见习记者 童颖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昨天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明年将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强化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作用。据之前新华社报道,12月23日至29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将首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外界预期,此次修订将提高个税起征点或扩大征税间距。 很可能明年施行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昨天表示,人大常委会在年底决定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这表明修改方案一经通过,很可能会从明年1月1日开始施行。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昨天也表示,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草案一般而言有两种情况:召开听证会,然后再审议并公布结果,或者直接审议并公布结果。此次草案没有经过听证会而直接提交常委会审议,应该会在常委会结束后公布审议结果。 2006年9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个税法修改草案中有关起征点的问题举行了听证会,2006年10月27日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吸收了听证意见,将起征点由草案规定的1500元提高到1600元。 建议同时扩大征税间距 对于此次个税法修订,胡怡建建议,“调增起征税点和扩大征税间距应该双管齐下”,这样才可以缓和物价上涨,尤其是房价飙升给居民生活带来的压力。 个人所得税自1993年到2006年以前一直以800元为起征点。2006年1月1日起,根据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个税起征点上调至1600元。个人所得超过起征点500元之内(第一间距)的部分,按照5%征收;超过500元至2000元部分(第二间距),按照10%征收。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谢荣也表示,按照5%征收这一档的范围应该扩大,可以尝试合并第一和第二间距的办法。 “一刀切”问题仍未解决 胡怡建认为,中国现行个税存在三个问题,第一是个税起征点的依据有待进一步明确。个税起征点应该是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除了衣、食以外,在设置起征点时,是否应考虑住房、教育开支值得讨论。二是物价上涨,个人承担的压力越来越大,在征收个税时应考虑通货膨胀因素。最后一个就是地区间的差异,中国各个城市的生活水平各不相同,应该实行不一样的个税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个人所得税共征收2413.8021亿元,已接近去年全年的2452.3244亿元。自2007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年所得12万元以上者进行个税自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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