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广东紧急叫停变相裁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0日 12:00 金羊网-新快报

  要求制止“置换”“终止”“劝退”“变更”等违法裁员方式

  新快报讯 (记者 文安 实习生 刘慧 通讯员 梁嘉敏)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的省属企业也被戴上“紧箍咒”!继广州市政府发文叫停市属企业规模裁员后,广东省劳动保障厅昨日也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数量较多的应提前书面报告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并且要求制止用人单位通过违法引导劳动者辞职、变更用人单位等方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将于下月起施行。少数企业近期出现了以转产、调整经营方式为由,通过“置换”、“终止”、“劝退”、“变更”等方式裁员和“变相”裁员的行为。该紧急通知对于严格控制规模裁员、规范劳务派遣行为和加强劳动保障执法工作都做出了要求。通知要求,除关闭破产企业外,用人单位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除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程序外,还应提前书面报告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对于用人单位通过违法引导劳动者辞职、变更用人单位等方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保障部门应及时予以制止,督促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7个督导组分赴各地督导

  通知要求,对于个别用人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如违法解除、终止职工劳动合同后改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的,要立即予以纠正,责令用人单位恢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

  通知提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完善预警机制,加强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的监察,重点检查用人单位订立、履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情况,对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令限期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坚决予以纠正,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通知还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对于各地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向省劳动保障厅报告。

  据悉,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已组成7个督导组,目前正分别赴全省21个地级市开展《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有关情况的督导工作。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