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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116家央企纳入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试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 17:16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18日电 (记者 冯晓芳 黄全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18日说,目前《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下发,纳入收益上交试点范围的116家企业,要按时完成2006年度国有资本收益的申报上交工作。 在18日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工作会议上,李荣融说,中央企业要结合年度财务决算,进一步加强集团内部子企业利润分配管理,规范利润分配行为,做好2007年度国有资本收益的申报与上交工作。2008年的企业预算编制要考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因素,提前做好相关工作。 《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央企业向国资委申报国有资本收益,由国资委审核,财政部复核,国资委向中央企业下达收益上交通知。 根据国资委发布的试行国资经营预算央企名单及其税后利润上交比例表,第一类为具有资源型特征的18家央企,其上交比例为10%;第二类为99家一般竞争性企业,上交比例为5%;第三类为32家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企业,按规定暂缓三年上交,此外中储粮管理总公司和中储棉管理总公司两家企业免交。 李荣融说,国有资本收益主要用于国有企业的资本性支出、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弥补改革成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稳妥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将进一步制订和完善中央企业利润分配、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支出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文件,编制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建议草案,及时下达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组织做好年度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和支出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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