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输欧纺织品“另一只靴子”落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 11:38 浙江市场导报

    作者:何颖

  “输欧纺织品监控办法的出台对于很多企业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绍兴一家纺织品出口企业告诉浙江市场导报记者,“之前由于形势尚不明朗,在广交会上面对来自欧盟和美国的大批客商都格外小心,有些即使是大订单也不敢轻易接。”

  自欧盟10月初宣布明年将对中国纺织品实施双重许可监督制度以来,出口纺企都在忧心忡忡地等待“另一只靴子”落地。近日,商务部正式颁布了《2008年部分输欧盟纺织品监控办法》。

  中欧双方于2005年6月签署了中欧纺织品贸易备忘录,其有效期到2008年底,其中纺织品双边数量管理于2007年年底结束。从2008年起,取而代之的将是《2008年部分输欧盟纺织品监控办法》,中欧双方将通过许可证管理施行监测,没有数量限制。

  “由于欧方承诺2008年年底前克制使用242条款(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但并未彻底弃用,2008年我纺织品出口仍受到该条款的影响。”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表示,我协议产品在欧盟进口市场所占份额已提高至23%,但如果双边数量管理取消,欧盟进口商将可能大幅增加在中国的订单,我纺织品对欧出口有可能快速增长。“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如欧方依据242条款或者采取其他贸易救济措施限制我纺织品出口,我整体贸易环境将受到影响,出口企业的实际利益将受到损害。”因此,《办法》的出台给企业创造了一个可预见的、稳定的贸易环境,避免2005年贸易摩擦加剧导致“客户不敢下单、企业不敢接单”的困局重现。

  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办法》为2008年中欧纺织品加速走向纺织品自由贸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它的实施效果也将对今后中美纺织品协定到期后的监管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示范作用。可以说,这个监控办法将保障中欧、中美纺织品贸易稳定有序地进行。

  《办法》还指出,输欧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一关一证”制度,许可证不得转让,可撤换。今后商务部将对企业许可证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抽查。对于出现有效期内未使用的许可证份数占同期其所申领总份数比例超过5%的;许可证证面未使用数量占其已报关使用许可证证面总数量比例超过20%的;同批货物多次申领许可证,或者经发证机构查实企业在申请许可证撤换时提供虚假凭证的;企业申领许可证涉及证面总量明显超过企业实际经营能力的企业,商务部将暂停发放相关纺织品许可证。商务部外贸司的这位负责人提醒在出口许可证的使用上,企业要改变观念,按实际业务需要申领,不要盲目申领。

  浙江市场导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此前有企业认为,欧盟取消对华纺织品限制后,企业都可以在明年从事对欧纺织品出口业务。但从《办法》的细则看,对欧纺织品出口还是有门槛限制,虽然要求其实并不算高,目前大多数纺织品出口企业都达到了这个标准,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可能出现的低价竞销问题。这将有效规范企业出口经营秩序,优化出口商品结构。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