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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或将迎来新一轮外资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 10:51 国际商报

  12月13日,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圆满落幕,一天半的对话中,中美双方签署了多项协议,对8个领域的合作达成31项共识,而在金融服务领域合作达成的共识是此次对话中取得的一大突破。

  在对话后发布的一份联合情况说明中,中美双方就在金融服务领域加强合作达成的协议包括:会后中国证监会将就外资参股中国证券公司及其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影响进行认真评估,并基于评估结果就调整外资参股中国证券公司的股权比例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这一共识,预示着中国证券市场将进一步开放。

  按照协议,在政策评估结论的基础上,中国

银监会届时将就外资持股比例问题提出政策建议。依据相关审慎性规定,中方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公司包括银行发行人民币计价的股票,允许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发行人民币计价的公司债券,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法人银行发行人民币计价的金融债券。情况说明表示,中国和美国欢迎最近批准的招商银行在美设立分行的申请。美方表示,美国政府将继续承诺对在美开展业务的中资银行实施国民待遇,并确认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对中资银行的申请进行评估。美国对所有外国银行在美建立分行或子行、或者购买美国现有银行机构股份的申请应用同样的审慎标准。

  美国一直希望中国开放资本市场,并认为这是中国履行入世承诺的重要标志。在历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中,要求中国开放金融市场都是美方所提的重点要求。

  去年12月,第一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达成的相关具体成果,是中方同意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纳斯达克交易所设立驻华代表处。

  今年5月的中美第二次战略经济对话在华盛顿举行,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作为中方代表团成员与会。中方承诺重新开始按照《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审批合资证券公司的设立申请。

  纽交所北京代表处高调开业

  而作为中美战略经济对话的重要成果之一,纽约证券交易所与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已于日前先后获准在北京成立代表处。在11日举行的纽交所北京代表处的开业仪式上,国务院副总理吴仪、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美国财政部长保尔森、纽约市长布隆博格以及纽约-泛欧证券交易所集团首席执行官邓肯·尼德奥尔都亲赴现场。吴仪和保尔森共同为纽交所北京代表处开业剪彩。

  “纽交所北京代表处的成立实现了中美战略经济对话的重要成果,反映出中美间金融和经贸领域有越来越好的合作前景,也是中国资本市场不断对外开放的标志。”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在致辞中指出,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根据入世承诺,不断加快资本市场的开放节奏,对外开放的领域和范围也日益拓宽。在开放进程中,中国资本市场不断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同时,国际机构也充分分享了中国对外开放带来的好处。其中,美国金融机构扮演了重要角色,无论是合资券商、合资基金还是QFII,美国方面都占据了重要位置。屠光绍还表示,纽交所北京代表处的成立还意味着中美证券市场合作又有了新渠道。近期以来,中美证券市场的双向交流日益拓宽,从监管机构、交易所到金融机构等,各方面的合作都在不断推进。作为国际市场上重要的证券交易所,纽交所可以为中美合作提供更好的窗口和渠道。

  据悉,纽交所是今年7月1日我国《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实施以来首个获准在华设立代表机构的境外证券交易所。

  “纽交所北京代表处的设立意味着中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也象征着中国市场进一步与全球市场融为一体。我希望中国改革开放的成果能够被广泛共享。而更多境外机构参与竞争,也会促进中国资本市场快速发展,使中国资本市场更强大、更具竞争力。”保尔森在致辞中说。

  邓肯·尼德奥尔表示,纽交所北京代表处将为在纽交所上市的中国企业提供更有力的服务和支持,并进一步深化纽交所在中国市场的作用。作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中国将继续发展国内资本市场,纽交所愿在这条道路上与中国结成伙伴,谋求共同发展。他说,纽交所正在探索与中国沪、深交易所开展合作的问题,以后会选择合适时机进行深入讨论。

  中美券商双向开闸而纽交所北京代表处开业后不到1天,中美券商合作开闸、外资登陆A股等议题就被拿到了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的谈判桌上。

  “证券业对外开放肯定是本次对话的核心议题。”一位中国证券业人士此前向记者表示。

  事实也证明了外界的预料。尽管中美共识没有详细阐述开放的模式、路径进行,但中国证券业即将迎来新一轮外资潮的日子不再遥远。最令中国券商关注的是“美方也将平等开放其市场”。

  “以前都是请进来,现在终于有了走出去。”中信证券有关人士表示,“尽管目前国内券业总体实力相对较弱,走出去的困难很大,但此次美方承诺将允许中国证券公司在美开展业务这个突破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日前,中信证券董事长王东明透露,中信证券与美国第五大投行贝尔斯登的合作已获得监管部门原则支持。美方如能遵循这个承诺,中信证券与贝尔斯登的换股计划将扫清“政治”障碍。

  而此前,关于外资参股国内证券公司的规定,只能参照2002年7月起实施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外资在合资证券公司内持股不能超过33%,合资券商只能经营国内企业IPO和外资股的经纪业务,但不能从事国内A股经纪业务和衍生品业务。

  2002年以来,华欧国际、长江巴黎百富勤、海际大和、高盛高华、瑞银证券多家合资券商先后设立。以高盛高华、瑞银证券为代表的合资券商已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形成鲜明的外资系。这些合资券商在中国发展并非平坦,其中既有幸运者也不乏失意者。

  目前,证监会还在起草关于外资战略投资已上市证券公司的相关办法,目的是让外资对上市券商的战略投资入股有法可依。根据这一办法,未来外资将可能对上市券商采用各种方式入股,包括定向增发、以股换股等。

  “未来两三年,除抢夺门票外,只要政策允许,外资也可能加入抢夺国内证券业优质资产的行列。只要市场出现波动,不仅中小券商,连大券商也可能面临被兼并的压力。”正在准备IPO的招商证券一位分析师指出,中国证券业的重新对外开放必将给整个行业带来新景象。

  外资登陆A股利空还是利好?

  上述招商证券分析师认为,周四A股出现非理性下挫与中美对话达成的外资将可发行A股或有关系。某股票咨询网站关于“你认为外资公司进入A股是利好还是利空”的调查显示,48.13%的人选择了“利空”,比认为“利好”的多了4.5个百分点。但是,调查也显示,六成人表示有兴趣购买外资公司股票。

  分析人士指出,从长期看,中国A股市场想跻身世界主流资本市场,就必须对外开放,容纳来自国外的上市公司和国际投资者。实际上,允许外资公司发A股的建议在2002年就探讨过了,这次只是明确了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协议中相关内容,既有利于外资参与国内银行、券商业的整合,还有利于国内银行、券商走出国门,做大做强,对A股市场上的银行股、券商股构成特大利好。此前中信证券参股贝尔斯登投行中发生的不愉快现象,将再也不会发生。协议将使外资参股国内银行的上限比例大大提高,此前国内有规定外资参股国内银行的参股比例不得超过25%,这意味着国内部分中小银行将面临被外资银行购并的机会,尤其是上市中小银行。

  从协议中还可以看到,尽管已允许外资发A股,但路还很长,特别是“依据相关审慎性规定”这一前提。同时,即便外资已具备发A股的条件,中国还需调整法律和监管框架,以适应这一新举措,同时,寻求在中国内陆IPO的外国公司必须调整管理层,故外资企业发行A股短期内不太可能实行。

  人大金融与证券研究所研究员毛宏灵认为,金融开放必须在完善相关制度的前提下进行。目前,相关配套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而且要找到一个好的时机,采取渐进的方式。

本报记者 董鸿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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