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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乐家终获直销“身份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5日 12:26 21世纪经济报道
上海报道 见习记者 王 洁 12月12日,美国直销巨头美乐家(Melaleuca Inc.)在上海宣布,该公司已于近日获得中国商务部批准授予的直销经营许可证。 美乐家是一家全球性直销企业,1985年由其总裁范德士(Frank L. VanderSloot)创立于美国爱达荷州。该公司在全球率先将茶树精油(Maleuca)运用于研发各项家庭生活产品,同时还生产销售各类营养辅助食品、个人护理品和家庭清洁产品,目前已在15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2006年的销售总额为7.8亿美元。 据记者了解,自2003年在上海建厂之后,美乐家在中国一直未有大动作。其曾分别于2005年9月和年底两次计划进入内地市场,但都因在内地管理法规上受到掣肘而搁浅。 至2006年4月,美乐家在广州、深圳、上海推出三家形象店,并将中国区域总部设在上海,但此后一段时间因未获直销牌照,来自会员和管理层的负面消息不断,违规操作事件亦屡有发生,备受外界质疑。 该公司曾为此发表声明严禁直销活动。美乐家国际事业部副总裁Paul Haacke反复向记者强调:"公司在过去一直配合商务部等主管部门的工作,严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诚信合法经营。" 自2005年底我国实施<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以来,"2000万保证金、8000万注册资本、在中国投资建厂"等硬件要求,将不少实力较弱的海外中小直销公司阻挡在外;而中国对直传销区别于国际流行的定义,也使海外不少直销公司望而却步。 其实,早在今年5月15日,美乐家就已经获得了商务部关于直销经营许可证的批复。但根据相关条例,企业在获得牌照后,要自批准文件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按申请所提交的材料完成服务网点的设立,并向商务部申请核查。在此期间,美乐家配合上海市外经贸委对服务网点进行核查、上报商务部、等待最终批复。 对于获得牌照后的发展,美乐家中国区总经理林恺悌透露,公司将在上海12个区设立服务中心,开展日常家庭用品的直销业务。其长期目标是要让上海全市约1800万居民每家每户都使用美乐家。林称:"我们的第一步目标,是要尽全力用最快的时间覆盖其中650万的人群。" 副总裁Paul Haacke进一步表示,希望美乐家能快速在广州、深圳等地得到经营许可,并把业务拓展到整个东南沿海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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