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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半数以上银行暂停办理第二套房贷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4日 08:54 新华网
房贷新政出台 各银行如何界定第二套房? 新华网重庆12月14日电 (记者 程正军) 关于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近日正式出台后,重庆市一些商业银行开始跟进实施。但记者采访发现,由于没有收到总行的实施细则,担心办理程序出现问题,以及临近年末,信贷资金趋紧,重庆半数以上银行已暂停办理第二套房贷款。 据了解,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出台之前,重庆市多数银行在第二套房的认定上都是以个人为单位。而现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明确要求,第二套房要以家庭为认定单位。 “从12日开始,兴业银行就开始以家庭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即使是此前已进入审批程序的个人房贷,只要没有签订合同,都将重新认定是否属于第二套房。”兴业银行重庆分行个人业务部有关负责人说。按照惯例,一项新政策出台后,往往有一段时间的过渡期,加之临近年末,信贷资金紧张,银行对于第二套房贷款将更加谨慎。 深圳发展银行重庆分行房贷部负责人说,对于任何一名办理第一套房屋按揭贷款的市民,银行都会审查是否真正属于第一套房,银行审查的主要途径是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因为多数市民的贷款信息均可在该系统中查询得到。但由于部分银行的贷款信息并没有全部记录在个人征信系统上,因此银行会派人进行实地调查,这势必会增加银行的贷款成本和办理程序,因此银行办理房贷的时间可能会往后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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