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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用央企利润缩小行业工资差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4日 02:18 中华工商时报

  王攀

  就在央企为今年近万亿的利润、每年诞生一个巨无霸“中石油”而掩饰不住喜悦之时,网友们对央企这近万亿的利润是怎么来、将怎么分表示了足够的质疑和担心。人们的质疑是,央企大多是电力、电信、石油等垄断企业,在市场竞争不充分的情况下,这些央企一年利润近万亿,即使再多也是垄断下的“金蛋”,不值得炫耀;而人们的担心在于,作为央企的出资人,国人能直接分享这万亿的利润蛋糕吗?

  与央企万亿利润相呼应的还有一个“配套”新闻。12月10日《人民日报》报道,我国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已超过4.88倍,并呈现出进一步拉大的趋势,而国际上公认的合理水平在3倍左右。正如专家所言,如果在“市场竞争充分”和“法律或制度公开、公正”之上,行业工资差距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是必要的。但问题是,目前社会上对于行业间收入差距的非议,更多地集中在由行政垄断造成的收入差距上。比如,电力、电信、烟草等行业职工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的2-3倍,加上福利待遇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

  

垄断行业凭什么能有高收入?这是因为,一方面,垄断行业占有他人根本享受不到的资源,他们凭借其垄断地位和特权,往往通过高额收费来获取巨额利润;而另一方面,垄断行业在利益分配上有更强的向个人倾斜倾向,其产生的利润具体怎么分配,大多由企业自己说了算。据了解,早在10年前我国就出台了垄断行业最高工资指导意见,但由于这一“指导”意见的实施最后还要取决于企业自身,最终形同虚设。

  李荣融说:“任何出资人,任何的股东,都需要回报,这是常识。但是,恰恰我们没有做到。”央企的出资人自然是全体国人。以电力、电信、烟草、石油等垄断企业为代表的央企,既然企业内部工资分配我们无法控制或无力控制,那么,就应该拿这部分利润对其他行业进行补贴,让其他行业的人们利用出资人身份分享,进而缩小行业工资差距。这不仅是国人作为出资人的权利,也是减少因行业工资差距过大而造成社会风险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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