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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联制药有组织地隐瞒违规事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 13:34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据新华社电 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12日公布了有关部门对上海甲氨蝶呤药物损害事件的处理结果:上海华联制药厂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违法所得被全部没收,企业相关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今年七八月份,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分别接到上海、广西、北京、安徽、河北、河南等地报告,反映部分医院在使用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部分批号的鞘内注射用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后,一些白血病患者出现行走困难等神经损害症状。9月14日,国家药监局和卫生部联合公布这一药物损害事件的调查结果,证实与两种药品的部分批号产品中混入了微量硫酸长春新碱有关。

  颜江瑛介绍,上海市有关部门对这一事件的初步调查发现,正是由于现场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将硫酸长春新碱混入这两种药品,导致了多个批次的药品被污染。但在

卫生部和国家药监局进行的前期调查,以及上海市公安部门的后期侦查过程中,上海华联制药厂的有关负责人有组织地隐瞒了违规生产的事实。颜江瑛说,目前上海市药监局已按照药品管理法对上海华联制药厂给予了最高处罚,吊销该厂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并没收该厂的违法所得。上海市公安机关也对相关责任人实施了刑事拘留,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上海市政府已责成
上海医药
(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了安抚和赔偿工作小组,相关赔偿工作已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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