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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绿色信贷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0日 03:01 金融时报
记者 柳立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变以往过度透支环境和能源的粗放发展模式,“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就此,记者日前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何德旭博士。何德旭认为,资金是经济活动的血液,要改变经济活动的规范,作为社会资金融通枢纽的银行业也必须做出调整,把履行企业的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统一起来,努力推进生态文明,建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格局。他还认为,2007年7月,由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推出的“绿色信贷政策”,通过在金融信贷领域建立环境准入门槛,切断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无序发展和盲目扩张的经济命脉,正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绿色信贷有利于社会经济和银行自身发展 记者:目前各商业银行都在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自身的改革和发展,其中特别强调推行绿色信贷,请您谈谈绿色信贷在经济发展和商业银行自身发展中的意义。 何德旭:推行绿色信贷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银行在经济中的中介角色,决定了其在可持续发展中的特殊地位。银行根据持续期、规模、剩余额度和风险配置资金,其高效的审贷体系使其在风险衡量和定价方面具有优势,因而银行推行绿色信贷,通过差异化定价引导资金流向,可有效促进可持续发展。 推行绿色信贷有助于商业银行管理环境风险。据全球金融界估计,1970~1979年气候性灾害给金融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大约为500亿美元,1988~1997年更剧增为3000亿美元。这些数据显示了环境破坏增加了银行业的经营风险,并危及银行业的可持续经营。在我国,“一些地区建设项目和企业的环境违法现象较为突出,因污染企业关停带来的信贷风险加大,已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由于各国政府对企业污染环境责任的追究日益严格,银行业若不加强其环境风险管理,一旦发生给予贷款的企业发生污染事件时,不但影响银行的社会形象,也将损及其债权的收回。推行绿色信贷,把环境和社会责任标准融入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活动中,对环境和社会风险进行动态评估和监控,并为商业银行通过保险和衍生金融市场转移环境风险提供了可行的路径。 推行绿色信贷有助于提升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推行包括绿色信贷在内的绿色金融服务/产品的收益表现在:扩大市场份额;利润增长;吸引顾客并获得顾客忠诚;提高员工满意度及保留率;声誉收益(提升品牌形象);媒体的正面关注;环保意识和收益;获得更多的经营许可;巩固与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关系。实证研究亦表明,环境绩效与财务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推行绿色信贷有助于银行获得竞争优势。有些研究也检验了企业环境管理投资与其金融利益相关者(如银行、保险公司、投资者)绩效之间的关系,发现企业的环境管理战略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正向相关关系。可持续资产管理公司(简称SAM)对58个产业的2006年可持续年报披露的可持续风险与机会进行分析亦支持了前述观点。SAM提出,从检视银行相关的生态或社会议题的风险与机会(如气候变迁对企业的影响)作为切入点,将有助于银行获得竞争优势。 推行绿色信贷是商业银行应对利益相关者环境关注的必要举措。银行将环境因素纳入贷款决策,其中主要的原因之一是因为越来越严格的环境政策和环保市场的迅速发展,以用来自利益相关者——如NGO、股东和员工的压力。例如,美国银行之所以成为最早考虑环境政策,特别是与信贷风险相关的环境政策的银行,是由于1980年美国政府提出了全面环境响应、补偿和负债法案。根据该法案,银行必须对客户造成的环境污染负责,并支付修复成本。一些银行甚至因该法案而破产。 推行绿色信贷已成为国际银行业的运营规范。早在20世纪90年代早期,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计划项目就发表了银行业《金融业环境暨可持续发展宣言》,强调要把环境考虑纳入标准的风险评估流程的必要性。其主要目标就是要倡导该银行业在运作时,必须要考虑到环境因素,并且鼓励民间部门投资在有益环境的技术与服务上。而世界银行集团的国际金融公司倡导的“赤道原则”更是为项目融资中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估提供了一个框架。原则包括不同类型项目的风险分类,列示了与环境评估流程、监控和后续指导相关的议题。 绿色信贷把环境与社会责任融入到银行贷款政策之中 记者:您认为传统信贷与绿色信贷在管理上有什么不同? 何德旭:为应对银行信贷中可能面临的环境风险,商业银行将环境标准纳入其整体信贷战略及贷款项目评估之中,并发展出风险管理体系,强调客户的环境风险和银行责任,作为绿色信贷尽职调查(指对潜在投资目标或借款人的经营和管理进行调查,以核实重要事项,通常由投资者或牵头经办人进行)的基础。 相对于传统的贷款管理,绿色信贷管理的特殊之处在于把环境与社会责任融入到银行的贷款政策、贷款文化和贷款管理流程之中。 实施绿色信贷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制定环境政策。环境政策通常由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制定,并作为银行员工及顾客的工具和指导信号长期存在。完善的环境信贷政策将有助于:为员工及顾客提供商业银行关于环境风险及有关环境议题的清晰指南;向员工及顾客阐明商业银行如何通过特定的程序、承担哪些责任来实现其经营目标;确保与环境风险相关的贷款以一贯且公平的方式承做;为与环境风险相关的银行业绩的评价提供明晰的标准。因此,银行环境信贷政策应具有可操作性及成本效率,应考虑环境风险敞口、人力资源限制和市场限制。 实施绿色信贷要求商业银行进行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环境及社会风险可分为三类:一是直接风险,指的是银行因清理被其借款人污染土地所蒙受的直接法律责任(如借款人破产)。二是间接风险,反映了借款人的环境负债可能影响其偿付贷款能力而造成的风险。由于政府环境管制日益严格,企业必须在环保方面投入大量资金以满足政策要求,从而影响了借款人的现金流继而影响其偿贷能力。如果贷款企业不遵守环保政策,就会面临罚款、支付治理成本、暂时或永久停业。三是名誉风险,反映的是银行因与环境问题投资关联而遭受的名誉损失。毋庸置疑,声誉与形象是银行最重要的“资产”。随着政府、监管部门、非政府组织和媒体对银行信贷政策关注程度的日渐提高,银行在贷款项目环境风险审查上有失谨慎而导致的环境及社会影响将会对银行的声誉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继而影响银行的市场价值和业务开展。 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则是指商业银行辨识、评价、控制、转移和监测环境及社会风险的过程。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不仅适用于单笔贷款,而且适用于集合贷款和投资组合。其目的在于使可预见的环境风险敞口最小化的同时,对不可预见的环境风险提供足够的保护。有效的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有助于减少不良资产的数量继而改进银行的经营绩效。银行对环境风险进行评估时,要考虑环境风险发生的概率;环境风险的级数(严重程度);环境风险影响的持续期;环境风险的敏感性和不可逆转性;环境风险和收益的社会影响;是否符合相关立法特别是环保法的要求。 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流程可分为环境及社会风险识别、环境及社会风险评估、环境风险控制及转移、环境风险监测等步骤。相对于传统的贷款管理,绿色信贷管理的特殊之处主要体现在:贷款项目按环境与社会标准进行分类过滤;贷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及社会评估;借助环境保险及金融衍生品转移贷款风险;动态的环境风险监控。 绿色信贷推广实施有待于吸收知识、积累经验 记者:今后,我国银行业在推行绿色信贷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何德旭: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已经意识到了环境蕴涵的机遇和风险,以及银行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然而,我们必须看到,尽管有关政府部门初步制定了绿色信贷的实施指导意见,但我国银行业在实施绿色信贷方面仍有待于吸收知识、积累经验;另一方面,在某种程度上,中国的环境恶化是地方腐败、法规执行不力、缺乏公众透明度的结果。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如何践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实施推广绿色信贷,推动经济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从实际情况来看,我国银行业绿色信贷的顺利推广实施应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为前提: (一)我国商业银行应为实施绿色信贷做好各项准备。从国际经验来看,商业银行要发展成为可持续银行一般经过四个阶段:防御阶段、预防阶段、进攻阶段以及可持续银行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绝大多数处于防御阶段,对环境风险的认识还有待加强。而要从防御阶段逐步推进至可持续银行阶段,我国商业银行至少要就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做好准备:一是战略准备,要把可持续发展与社会责任提升到银行的战略层面,确定环境目标,确立标竿和报告制度,明确决策者和必要的沟通职能。二是政策准备,要结合实际,制定商业银行的环境政策,编制环境风险管理手册,用以指导信贷活动及其他业务。三是人才准备。包括内部人才准备和外部人才准备。内部人才准备主要是由于环境风险评估专业性强,而此类人才我国银行业此前并无特别储备,因而需加大引进此类人才的力度。外部人才准备则是指对贷款项目环境及社会风险进行评估的外部咨询公司或行业环保专家。四是组织机构准备,从职能和公司治理方面为绿色信贷提供支持。五是产品准备,绿色信贷产品的设计不仅要融入环境及社会责任理念,而且要吸取传统信贷产品的成功经验,如弹性、友好度、便于个人管理、捆绑或低风险,等等;这些特征均应成为绿色信贷产品设计的核心。唯其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吸引顾客。 (二)商业银行与政府监管部门共同着力,构建绿色信贷激励机制。银行业内部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使得银行各分支机构有动力去推行绿色信贷。不仅要有对商业银行违规向环境违法项目贷款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和处罚的措施,还要有对切实执行“绿色信贷”、成效显著的商业银行实行奖励政策。绿色信贷评估涉及面广,评估成本高。更重要的是,从短期来看,银行对企业竖立绿色屏障时,也就意味着丧失部分优质客源。而中国人民银行的信贷政策要求支持对环境有益的项目,通常的办法就是降低利率、优惠贷款,加之从现有的经济利益角度来考量,绿色信贷所支持的项目,有一些是经济效益并不太好的项目,如风电和垃圾发电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银行的盈利。因而要有配套的免税收、财政贴息等财政政策来发挥作用,才能确保银行的积极性。 (三)规范地方政府行为,为绿色信贷的推行扫清地方保护主义障碍。尽管中央政府已经认识到了环境污染对经济和社会福利的影响,但现行的政治管理体制下,对地方政府的约束力仍有待加强。中央政府有必要将环保指标纳入地方官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或是加大环保指标在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中的比重,并以立法或规定等形式隔绝地方政府对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的干预。同时,建议由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促成商业银行与各级政府就共同环保事项或流域性事务进行结盟或签署环保协议,形成书面契约约束。 何德旭 经济学博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市场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投资学会常务理事;曾任美国科罗拉多大学和南加州大学访问学者、西南财经大学博士后研究员。主持完成了 10余项省部级课题的研究,出版和发表成果多部(篇),多项研究成果获得优秀科研成果奖。主要研究方向为金融制度、资本市场、企业融资、货币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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