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两种政策的融合之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6日 03:41 第一财经日报

  田毅 季谭

  医疗救助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两种政策都是用来解决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举措,二者应该相辅相成。

  例如医疗救助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医疗合作的参合率。同样,新型合作医疗解决不了的问题,也可以通过实施二次救助解决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农村居民看病难问题。但上述现实难题依然困扰着我们。

  为了能够从制度上解决二者之间的关系,首先要明确政府筹资责任,设立明确的筹资指标。医疗救助要拓宽资金的来源,如政府统筹合作医疗时可以适当抽出一小部分,又如由现在社会上各种慈善机构提供,或者还可以采用出售福利彩票等形式筹集经费。

  总体上,农村医疗救助资金来源可分为:政府资金和社会资金,其中政府资金又可分为中央政府资金和地方资金。

  医疗救助筹资责任主要在政府,是对社会贫困人群和因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人群中的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保障制度。随着医疗救助覆盖面不断扩大和救助对象增多,资金需求将会随之大幅上升,在当前以GDP为主要指标的政绩考核体系下,各级政府优先考虑的是经济发展方面的预算,医疗救助资金将很难得到持续的保证。

  医疗救助作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最后一道防线,各级政府应明确自己在医疗救助中所应承担的基本责任,确保困难群体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这就必须改变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相互博弈状态,按人头或比例设立明确筹资指标,提高公民享受的财政均等度,并把指标纳入政绩考核体系。这些筹资责任必须通过制度甚至法律形式来明确。

  从当前情况看,医疗救助资金一半以上来自县级政府。在当前分税制的财政体制下,中、西部地区县级政府财政状况都比较困难,为此,应将筹资主要责任上移到省级和中央政府,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这一点应参照义务教育筹资方式近年来的改革。

  当然,救助病种的范围首先涉及到采用什么标准,一方面既要考虑到能够真正提高医疗救助的利用水平,另一方面又要考虑不会引起过度利用。

  在确定救助的病种时,民政、卫生、财政等部门应联合行动,综合考虑疾病病谱的变化和各病种的发病率、疾病经济负担等多方面因素,救助病种范围应综合考虑常见病、慢性病、大病和住院情况,合理确定救助病种范围,既不能只一味地救助大病,也不能只关注住院。关键是,如何能区分不同需求的人群,把资金用到“刀刃”上。

  资金测算关系到医疗救助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和制度的持续发展,还关系到救助对象的受益水平和医疗救助的实际成效。资金测算应该坚持安全、高效、受益原则,合理设置救助起付线、封顶线、救助比例以及救助病种等,真正提高救助对象的卫生利用水平。

  只有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管理体制,才能发动各部门的力量共同参与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形成在推进中规范、在规范中推进的良性救助机制。这也才能更好保障公民的基本医疗权利,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欢迎订阅《第一财经日报》!
    订阅电话: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广州)
    各地邮局订阅电话:11185 邮发代号:3-21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