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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法征求意见稿:能源价格形成以市场调节为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4日 21:28 CCTV《经济信息联播》

  今天是全国法制日,恰好我国第一部《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国家能源办、欢迎各有关团体、机构、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为这部法律的起草修改、建言献策。

  《能源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将建立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以市场调节为主导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能源产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国家建立能源储备制度,分为政府储备与企业义务储备,省级人民政府也可以根据需要建立本地区的能源产品政府储备。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国家建立能源应急制度,编制能源应急预案,以应对能源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价格剧烈波动以及其他能源应急事件。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 葛炬说“社会公众可以就《能源法》(征求意见稿)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或建议,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网上跟贴的形式反馈至国家能源办。”

  此次征求意见活动计划到2008年2月1号结束。 (字版)(信件邮寄地址:北京月坛南街38号国家能源办战略规划组 邮编:100824

  联系电话:88653404、88653388

  传  真:88653418

  电子邮件:energylaw@163.com, energylaw@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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