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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6000万贪污1000余万“慈善大使”变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4日 08:00 每日经济新闻
    新华社

    有“慈善大使”之称的沈阳凤祥集团董事长孙凤祥,在担任沈阳市浑南新区五三乡浑河堡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贪污补偿款和挪用巨额资金,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记者调查发现,孙凤祥从一个财富名人沦落成阶下囚,褪掉耀眼的光环,暴露了成名后自我约束及外部监督的缺失,值得警示。

    孙凤祥今年49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他还有着一系列头衔:辽宁省工商联合会常委、辽宁省十大诚信企业家……

    有了钱后,孙风祥开始关注慈善事业。据证实,这些年孙凤祥对外捐款达6000万元,因此,荣获过北美慈善协会第四届年会授予的全球慈善家奖杯,以及其他诸多荣誉称号。有人称之为“慈善大使”“扶贫大王”。

    顶着一身的光环,经济实力也非同一般,谁也没有想到孙凤祥贪污、挪用资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据悉,孙凤祥案发,缘于一次偶然的机会。蒋某是沈阳市浑南新区某局原局长,曾经负责浑河堡村的征地补偿工作,与孙凤祥工作有接触,后被撤职调查。相关部门在查办蒋某时,意外发现了孙凤祥在拆迁征地补偿中的涉嫌犯罪线索,最终使孙凤祥案件曝光。

    沈阳纪检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孙凤祥在加拿大逗留。后经工作,2006年5月30日,孙凤祥从加拿大回国投案。孙凤祥的“自首”辩解得到公诉机关的确认。然而,法院查明的事实还是让人吃惊:2003年4月9日,孙凤祥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协助政府从事绿化用地征用补偿费用管理的职务便利,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违反规定,采取降低安置补助费标准、虚列工程费的手段,贪污征地补偿款1000余万元。

    此外,2002年5月30日,孙凤祥派人以浑河堡村村委会的名义,书面向浑南新区政府申请9户被动迁居民的安置补助费161万余元。并挪用这笔资金用于沈阳凤祥集团的日常经营活动。

    为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孙凤祥犯贪污罪、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同时并处罚金50万元。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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