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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芜农村养老保险引入市场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3日 21:06 财经报

  本报讯 记者刘明中报道 山东省莱芜市在推行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中,探索引入市场机制,建立了政府主导与企业运作相结合的运行机制,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据介绍,如果该市由政府管理运作养老基金,需要50多人的机构,每年运转经费需200多万元;采取企业运作,市人寿公司按基金总额1.5%一次性提取管理费,仅相当于政府运作的一年费用,并且不增机构、不增编制、不需行政经费。

  历史上,莱芜市曾推行过“个人储蓄”、“补助养老”及商业养老保险,但都难以满足农民的养老需求。2006年该市60岁以上老人已达12万,约占总人口的15%,在整体上已进入老龄社会,农村养老问题日渐突出,创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制日渐迫切。

  为此,2006年下半年,莱芜市开始调查论证企业参与的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运行机制,2007年5月全面启动了政府主导与企业运作相结合、标准统一、覆盖广泛、易于操作的农村社会基本

养老保险。在基金筹集上,实行政府补贴与个人交费相结合,在基金运作上实行政府主导与企业运作相结合,在基金监管上实行了政府
审计
与企业管理相结合。

  其基本做法是“政府补贴、个人交费、市场运作、专门监管”。根据参保人数,政府各级财政按每人每年180元补贴,每年共补贴1500多万元。50岁的农民一次性交纳570元,65岁的交纳720元,中间年龄每增加1岁多交10元;66~79岁交纳710元至360元不等;80岁以上老人不交费。委托莱芜市人寿公司收取、管理、发放和保值增值养老基金,初步测算,基金规模约为1.2亿元,人寿公司按每次注入基金账户金额的1.5%提取管理费。政府成立养老保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策制定、组织协调及监督管理。

  截至11月底,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已在该市所有行政村推行,参保人数已达80.2%,65岁以上老人已实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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