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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员工用人单位要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3日 11:56 兰州晚报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兰州市目前沿用的劳动合同规范文本正在征求各界意见加紧修订,有望在新法实施前正式面世。针对连日来市民关心的诸多问题,记者请市劳动监察大队的金大队长和甘肃五环律师事务所的张妙雷律师,结合本地实际给市民解疑释惑。金大队长提醒市民,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希望劳动者学会依法保护自己。从明年开始,企业如果与员工未签劳动合同,将要支付双倍的工资。职工炒老板鱿鱼可以不再赔违约金。面对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以下5条规定需引起用人单位注意。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代价高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签订的,将付出高昂的代价。

  比如,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同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关条文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开罚单得经过职代会讨论

  一些企业老板动不动就在完不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给员工开罚单,今后这种举动如果不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就属于违法行为。

  类似“末位淘汰”的制度也是一样,不通过法律程序就属于非法。

  ●相关条文第17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涉及劳动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上,应当经过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不能搞“一言堂”。

  未尽告知义务可能属“欺诈”

  在招工中,一些用人单位提供虚假信息,刻意隐瞒工作的职业危害,按新的《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必须如实告知相关内容,而这种告知义务是法定的、无条件的,不是劳动者主动询问才告知。同时,用人单位也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如果其中一方有虚假信息,属于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条文第8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炒”员工用人单位要补偿

  过去劳动合同严重短期化,关键的原因,是在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一般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未到终止,用人单位单方要求解除,则必须支付补偿金。一些用人单位就千方百计缩短劳动合同的期限。

  新的《劳动合同法》作了重大改变,除劳动者原因不能续约的外,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其标准与解除长期劳动合同的标准完全一样。

  ●相关条文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

  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代通知金”解约时间灵活选择

  在《劳动合同法》中,首次明确可通过“代通知金”的形式,方便用人单位在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对解约时间作灵活选择。

  ●相关条文第40条《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延续以上规定,还规定,用人单位也可以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然后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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